简介: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本文作者提出了对完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的建议。根据财政部第十八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并要求将其作为投标书的内容之一。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一定程度上能约束投标人的随意行为,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因此,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
简介:2015年1月15日财税[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