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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将与保监会总保费统计口径的歧见演绎出“保险泡沫论”,其心可鉴,其论可榷;经济泡沫是经济内在发展过程的表现形式,而非统计部门所能制造;各持己见的两种保险密度计算指标,在保险经济理论和实务上并无大碍;笔者不赞同“保险泡沫论”概念,但倾向将基金成分从保费中剥离;寿险公司是资本市场的筹融资中介,开发创新投资理财保险产品势所必然;我国产寿险的四六开比例(寿险剔除了投资理财成分)是可以接受的;保险公司的资产泡沫是保险市场泡沫的表现形式,它主要受房地产泡沫和证券市场泡沫的感染:保监会的五道防线是及时有效的。

  • 标签: 中国 保险业 保险市场 融资中介 等险公司
  • 简介:我国保险资源相当丰富,需求还有很大潜力可挖掘,供给同样需要增加。无所谓“保险泡沫”。保险产品和银行产品的根本区别是保险产品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我国投资产品都具有不确定性。所以都是保险产品,购买这些保单的保费自然应该算作保费收入。保险从纯保障走向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不断衍生新功能,既是产品创新的需要,又是制度创新的必要,这是必须肯定的发展方向,不能因为新型产品发展出现一些问题就矫枉过正地全盘否定。但目前寿险公司业务结构不尽合理,存在分红险等产品中投资功能和保障功能的比重失调、产品期限超短期化倾向以及趸缴与期缴保费比重失调等问题。这种业务结构主导的增长模式有可能酿成现金流严重不足的流动性危机,值得业内关注。

  • 标签: 保险产品 产品创新 保费收入 中国 风险
  • 简介:我国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市场的产品研发上也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限于种种因素,目前的保险产品仍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其他行业和国外市场基营销的经验,开发我国保险业的基市场。在开发过程中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利器,以客户服务为保障,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专”、“人多我精”的经营意识,把握基、培育基,以差异化战略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取胜。

  • 标签: 利基市场 保险业 保险公司 差异化战略 国外市场 市场需求
  • 简介:六、七十年代欧美由于金融创新,使得金融市场和保险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行、证券公司开发的新金融商品对以前在储蓄领域中占优势地位的寿险公司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使得寿险公司的解约率和失效率大大增加,造成保险公司的资金外流。为了扭转这一不利局面,欧美各国的保险公司相继开发了投资单位联动保险。英国早在1961年就开办了“UnitLinkedAssurance”,德国在1970年开办了

  • 标签: 投资单位 保单持有人 保险公司 寿险公司 现金准备金 投资风险
  • 简介:笔者近日看到一则案例,是关于美国的城乡保险公司(FarmandCityInsuranceCom-pany)诉公民吉尔摩(Gilmor)一案.这则案例主要涉及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有关内容,并体现了保险合同的“解释要有利于非起草人”这一原则.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评介,供读者参考.

  • 标签: 被保险人 除外责任 保险合同 汽车保险 保险公司 法庭
  • 简介:它具有——双重返还——1.10年缴费结束后,保险公司返还您已缴保险费的半数,您可孝敬年迈父母或补贴家用;2.从养老金领取年龄起(女50、55岁,男60岁),您可每年到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养老金保证10年领取。

  • 标签: 养老金 保险公司 手杖 保险费 养老保险 利息因素
  • 简介:本刊曾发表过几篇论述保险基金的合理运用的文章,提出“全金融化”观点,认为保险公司集聚的保险基金多,时期长,为提高效益,可以兼营一部分银行业务。现再发表一篇反对“全金融”的文章,供读者讨论。

  • 标签: 保险基金 全金融 保险公司 银行业务 金融化 文章
  • 简介:一、保险消费者权益辨析何谓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即消费者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对象。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而保险消费者则是指购买保险并受保险单保障的对象。它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什么他们可以称之为保险消费者?这是因为:

  • 标签: 消费者权益 投保人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保险消费者 保险公司
  • 简介:当前随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加,保险供给量加大,机动车辆保险等竞争激烈的重点险种的赢利水平呈下降趋势,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来源面临着考验和挑战,如何积极应对市场的挑战,求生存求发展是财产险公司需要面临的十分现实的课题。

  • 标签: 财产险 效益型小险种 中国 保险公司 客户关系管理 销售渠道
  • 简介:<正>市场竞争促使各家保险公司在努力巩固和发展原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新险业务,以在保险市场中,占有更多的保险份额,但是目前在新险别、新条款等(以下统称“保险新成果”)的开发设计及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任意剽窃和无偿使用他人的创新成果的现象,这是很不正常的。目前我国保险知识产权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极大地挫伤了保险新成果开发设计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为加速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复关”后更好地保护我国民族保险业,亟需采取法律手段保护

  • 标签: 新成果 《著作权法》 法律保护 开发设计 法律依据 保险市场竞争
  • 简介:保险公司是金融企业理应从事金融活动一,该文提到:“一句话,要以投资赚钱来发展保险,这是关系我困保险的转向问题、原则问题,……”。这句话的中心意思就是保险公司将暂时闲置的保险资金用于投资等金融活动,即是大逆不道,是方向问题、原则问题。

  • 标签: 保险公司 全金融 同志 金融活动 原则问题 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