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2 个结果
  • 简介: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主要立法精神一是工伤职工伤情复发,应当属于原工伤部位;二是旧伤复发的确认,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川劳社办[2007]54号明确规定);三是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应当享受治疗期间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四是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渠道予以处置.

  • 标签: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职工 复发 待遇问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待遇
  • 简介:争议焦点: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中因情感因素遭受伤害,受伤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娄某认为,自己在单位上班过程中受到男友伤害,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娄某因情感因素致伤,非工作直接原因,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认定结论:娄某工作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以娄某伤害因情感因素所致为由,不予认定为工伤.娄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了该认定决定.

  • 标签: 《工伤保险条例》 情感因素 伤害 受伤 性质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