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我是一个来自四川的技术工人,去年经人介绍到重庆工作。但我来前在四川工作时候的原单位还有一个月烤火费没发给我,我要求原单位补发,单位不给我补。我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又说超过了时效,不能受理。请问,是不是超过时效的就不能再提起申诉了?
简介:咨询台: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平时单位工作特别忙.所以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休年假。而公司的政策是:职工年假应该在当年年度内申请.逾期未申请将予以作废。我于2010年进入该企业.至今未休年假。今年9月份我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企业拒绝了。我咨询了律师,有的说只能要一年内未休假的补偿,有的答复可以要所有未休年假的补偿。请问.未休年假补偿是否受一年的时效限制?
简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案情简介】2014年11月27日,刘某到人社部门投诉某山东分公司,请求事项为:责令被投诉人为其足额缴纳2002年5月至201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
简介:周某,是某企业员工。2004年5月16日下班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回家,在回家途中时,与一客车相撞致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周某在此次事故中属于无证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并给予交通违章处罚。其亲属在2004年10月向某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周某伤残性质认定申请。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取证,在2004年12月作出周某受伤性质属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对此决定不服,依法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简介: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明确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范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对超过仲裁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能否受理?
劳动监察理直气壮——对违规单位的处罚有法可依
未休年假补偿争议是否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
违法行为有中断 如何适用2年时效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处罚,能否认定工伤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市政发[200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