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新闻侵权诉讼中广泛存在法官"造法"的现象,表现为在具体案件中,法官扩充或者限制媒体权利、法官设定举证规则、超出法律规定制定司法解释。法官"造法"的正功能是:填补我国新闻立法缺失造成的法律空白;渐进式、试错式的法官"造法"为新闻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但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法官"造法"在具体案例中也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威胁到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
简介:我国媒介法学者魏永征所著《新闻传播法教程》已于4月份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第四版。此书初版于2002年3月,曾被教育部列为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并进而遴选为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十年来屡次再版。
新闻侵权诉讼中法官“造法”及其功能评析
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