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33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根据《森林法》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指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或者载体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历史记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改档案工作
简介:一、电子档案面临的问题长期以来,文书档案一直是档案工作的重点。以往国家有关林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上级党政机关对林业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文件都是纸质的,是构成文书档案的主体。现在,这种文件已经由纸质文件发展到电子政务阶段,电子文件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载体出现在档案领域。以磁性材料和光学材料为载体的电子档案,
简介:10月16日,全国沿海开放城市暨经济特区第二十八次档案工作协作在海口召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经济发展环境下林业档案的建设
全国沿海开放城市暨经济特区第二十八次档案工作协作在海口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