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适用基础为《婚姻法》第41条,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各自有着适用范围。其存在是为遏制“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但容易引发夫妻单方恶意举债或虚构债务侵犯另一方的权益。为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需立法予以原则性规定,并引入家事代理权制度,确立重大债务由夫妻双方签字生效制度等,寻求保护债权人与举债方配偶利益平衡的方式。
简介:甘肃地区工科大学生的休闲文化生活现状总体比较积极健康,大学生能够比较合理的安排课余休闲时间,不足之处是大学生的休闲文化生活载体普遍比较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活动内容不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价值引导性,缺乏提升人文素养的文化产品,也存在不良的休闲方式。因此,针对工科大学生的休闲文化生活,学校要予以关注和价值引导,创造更多的条件来丰富工科大学生休闲文化生活。
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问题探究——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基础
甘肃地区工科大学生休闲文化生活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