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同时也是极为重要的民事权利,姓名权在本质上讲属于人格权,它经历了从身份权向人格权的演化,所处领域也从传统的公法范畴移位到私法范畴。随着我国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离开民族聚居地,融入到各地的城市生活中,与之相伴随的是部分"被认为具有独特"姓名的群众因其姓名而遭遇到了或多或少、林林总总的现实问题,为其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有时甚至影响深远。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以特定少数民族为例(文中主要涉及蒙古族、维吾尔族)思考分析少数民族姓名权保护之紧迫性、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少数民族姓名权的法律保障提出合理化建议。
简介:随着技术不断融入人类生活,人类中心主义正在遭遇来自“后人类”的挑战。“后人类”不仅仅是一个新的实体概念,更是一种隐喻、一种思想和时代特征。深入教育的立基之本,“后人类”反对传统教育的“强制人性”基础,强调“发展人性”;批判“等级制”人性,支持“民主化”人性;反对表征式的“抽象人性”,提倡表现式的“实践人性”。“后人类”解构已有的身体,确立起网络化主体,意即所有行动者包括人、物、技术、精神等的网络化就是学习本体。与此同时,连通主义学习理论、网络化课堂教学以及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新真理观和认识论的同等效力原理等,为网络化学习从盘旋在超俗的柏拉图空间落入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现实空间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以“后人类”视阈来观照网络化学习,能管窥网络化学习发展的新天地:它孕育了网络化学习作为一种学习生命存在的新本质,要求对传统教师的本质和角色进行重新考察和重构,为课程创新尤其是批判性课程和个性化课程的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