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运动生物力学的Qualisys红外光测试分析系统对杨式太极拳典型动作"野马分鬃"进行测试,从而对太极拳"旋移"圆的运动特征进行科学诠释。结果显示:肩胸部位的运动特征和骨盆的运动特征具有一致性;肩胸部位和骨盆的运动学特征均为旋移运动;在X轴上的位移幅度、绕Y轴、Z轴的转动角度较大,而在Z轴的位移、绕X轴的转动角度较小;为了保持身体的中正、形成有利于身体的旋转移动,动作表现出相应的变化。
简介:运用文献、实地考察、质性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从法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陈氏太极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结论:第一,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只有当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的表演性占主导地位时,在法理上才可以与舞蹈与杂技一样成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前提之下,陈氏太极拳无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演绎作品、汇编作品还是职务作品,都无法准确找到与其对应的主体。第二,对于陈氏太极拳相关名称如“陈氏太极拳”“陈家沟”以及“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的商标权,现今的《商标权法》对以上名称的运用都可以加以规范,但必须依靠其他法律如民法才能较全面的进行保护。第三,针对现今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动作多元化发展而表现出的“失真”的现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考察陈氏太极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强调其“真实性”。
简介:目的:研究为多中心临床试验,观察艾灸联合太极拳及Jacobson渐进式肌肉放松训练干预运动性失眠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方法:3个研究中心共27名被确诊为运动性失眠的国家级运动员被随机分为单纯艾灸组(对照组)13例和艾灸联合运动疗法组(治疗组)14例,施灸作为基础治疗。治疗组在基础治疗的同时要求患者练习太极拳及肌肉放松训练,每日各1次。治疗持续4周,治疗前后及停止治疗4周后(随访)通过匹兹堡睡眠量表(PSQI)、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及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进行评分,同时观察不良反应。结果:(a)经4周治疗,对照组与治疗组在PSQI、HAMA、HAMD评分方面均有明显下降,治疗前后评分经统计分析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b)经治疗,治疗组在PSQI和HAMA评分上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HAMD评分上与对照组差异不显著(P〉0.05);(c)随访时(治疗停止4周后)与治疗前相比,对照组与治疗组在PSQI、HAMA、HAMD评分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与治疗刚结束时相比,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结论:艾灸联合太极拳及肌肉放松训练是治疗运动性失眠有效、安全的方式,近期、远期疗效佳,对改善睡眠及伴随的焦虑情绪疗效优于单纯艾灸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