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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发生的“重庆”号事件完全是中日之间的外交摩擦,但其最终实际上由英国出面了结。英方坚持与中国交涉的唯一理由是“重庆”号悬挂的英国国旗受辱。英国所提出的正式道歉和逞凶两条要求,中间虽经历“最后通牒”风波而始终不变。中方鉴于“重庆”号事件是由“高升”号事件而起,对于英国方面的要求最初不愿响应,但迫于英方压力,终由大沽炮台鸣炮21响向英国国旗致礼道歉作结,对此英国方面非常满意。逞凶问题由于证据不足,英方实已主动放弃。中方留存的内容翔实的逞凶报告中所指“元凶”需存疑。“重庆”号事件为类似的重大事件如“高升”号事件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案例。

  • 标签: “重庆”号事件 英国 逞凶问题 “最后通牒”风波 中日甲午战争
  • 简介:中美关系的发展和演变在一般的历史规律下也有其复杂性和偶然性。在传统的中美关系研究中,以美国对华政策和国共关系为视角的研究已经力透纸背。本文着重在一个丰富和连贯的历史画面中解读中美关系变动的复杂原因和动力,并把“美亚事件”作为认识和理解冷战时期中共、国民党和美国三方对彼此复杂的认知框架的一把钥匙,以党史研究的视角厘清“美亚事件”的过程及影响,为重新思考和理解中美关系的变与不变提供重要信息,补充国共关于国际关系重大决策和视野转变的逻辑链条。并认为“美亚事件”通过中美之间的不对等关系影响了国共对美策略及心态,通过自身从间谍案件到政治工具的性质转变对中美意识形态的行为范式产生潜在影响。

  • 标签: “美亚事件” 中美关系 抗战后期 麦卡锡主义
  • 简介:本文以Talmy(1985,1991,2000)29提出的运动事件词汇化类型学(lexicalizationtypologyofmotionevents)为理论基础,以Slobin(1996)30的语言对比研究为参照,探讨汉法运动事件书面语表达的类型学特点。本研究选择汉语和法语各5部近现代小说随机抽取语料,主要对其运动事件表达片段在运动动词使用和背景成分描述进行对比分析。同时结合书面语特性,特别针对语料中方式概念成分替换表达方法和运动事件片段汉法互译两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结合作者前期研究中汉法运动事件口语表达31所呈现的特点,深入剖析两门语言的类型学特征。

  • 标签: 运动事件 词汇化模式 汉法对比
  • 简介:从1570年开始,澳门与长崎就成为大航海时代葡萄牙与日本贸易的重要航线。应该说,明代早期葡日贸易的发展是顺利的,几乎每年都有葡萄牙黑船抵达日本进行贸易。葡日双方在这一航线中都有获利,同时也给澳门带来巨额利润。然而在17世纪初却出现了两起不愉快的事件,一是1608年日本朱印船漂抵澳门后发生的日本人骚乱并遭屠杀事件,二是1610年葡萄牙大黑船往长崎贸易遭日本人报复船毁人亡事件。从而致使1610至1611年的葡日贸易中止。因为葡日贸易对双方的重要性,1611—1612年双方达成和解,澳门与长崎继续往日的商贸往来,直到1638年岛原之乱后葡萄牙人在日本的贸易权力逐渐被荷兰人取代。这两起事件虽并未对葡日贸易产生大的冲击,但是葡萄牙人开始失去日本贸易的垄断地位。

  • 标签: 明代 澳门 长崎 日本朱印船 葡萄牙黑船
  • 简介:道光末年,澳督亚马留被杀而引发中葡冲突。两广总督徐广缙在处理亚马留事件中的形象,一直被学者视为懦弱无能。实际上他在亚马留事件后布兵设防以及与葡萄牙等国之间的信函交涉等言行符合当时历史情境。徐广缙基本做到了积极应对、坚持原则,有着正面形象,而后人基于他对亚马留早期暴政隐忍等原因,又逐渐模糊了其形象。

  • 标签: 澳门 徐广缙 亚马留
  • 简介:20世纪20年代的东南大学,是一所集文、理、农、商、教育和工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1924年年初,国立东南大学校董会以经费缩减为由,决议停办工科,遭到师生激烈反对,校长郭秉文力图挽回,未果。经江苏省公署统筹,东大工科归并入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后者升格为大学。由于江苏省政府在统筹上有偏向,加之郭秉文与直系齐燮元控制下的江苏省军政方关系密切,随着政党派系斗争局势的变化,工科停办事件被党派话语所演绎,从而与次年的易长风潮产生密切联系。

  • 标签: 工科停办 校董会 河海工程专门学校 杨杏佛 齐燮元
  • 简介:19世纪末,日本开始了工业化的进程。然而,明治政府实施的市政制度限制市长权力,排斥市民参与,形成以城市名望家为主体的地方自治。在以东京市上水道事件为代表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市政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官员和政商之间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产生。对此,日本政府采取解散并改选市议会等对策,但收效甚微。日本工业化初期的市政腐败对城市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使社会转型过程中积累了重重矛盾,“城市病”不仅未得到治理,反而随着市政腐败而日益加深。

  • 标签: 日本市政腐败 工业化初期 城市病 东京市上水道事件
  • 简介:贞观十一年,李世民以长安城中的一次佛道论争为由,下诏强令道在佛前。此举引起僧团的激烈反应,他们先是各陈极谏,接着普光寺慧满率两百僧人以激烈的方式诣阙陈谏;稍後,大总持寺智实携十余大德跟随李世民东巡车驾,直至潼关上表陈谏,後被强令驳回,无奈接受。十三年,法琳被诬入狱,案情一波三折,法琳最终免死徙蜀,李世民遂借机颁行《遗教经》,加大整顿僧团的力度。十四年,他又下敕普责京寺。这一系列针对佛教和僧团的整顿措施,标志李唐抑佛政策的定型。贞观十五年和十六年,李世民两次在弘福寺为太穆皇后设斋追福,在宗教诉求之外,也有借机安抚僧团之意,而其抑佛政策并未改变。

  • 标签: 李世民 贞观中期 道前佛后 法琳入狱 抑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