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十年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奴隶社会比原始社会进步;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进步……历史教材的叙述要有助于阐明这一客观规律,对学生进行社会发展规律的教育,引导他们向前看。”教学大纲中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原则规定,必须讲解清楚。现在《中国历史》(第一册)和《世界历史》(上册)提供了许多史实和资料来阐述这一问题,只是没有具体在某一章节中明确提出。这是由于编者考虑到这样的历史概念,不是通过某一章节可以让学生掌握的,必须在学习了中外原始社会史、奴隶社会史之后,才能得出“奴隶社会比原始社会进步”的概念。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想从四个方面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简介:民国时期,赌博业畸形发展,赌博种类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但就其社会影响和流行程度而言,则首推麻将。麻将,亦称马吊,又称麻雀,作为一门赌术,自清末即已流行开来,到民国时期,更是风靡一时。当时,无论是赌场妓院,还是茶楼酒店,甚至公馆家庭,都备有麻将,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赌具。上海有“冒险家的乐园”之称,在这里,中外赌客纷至沓来,中西赌技荟萃于此,赌场遍设,赌博业畸形发展。旧上海的三大闻人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都是赌业巨擘。黄金荣的公馆里,每天仅麻将赌博就有四五桌。杜月笙在抗战前就开了五家赌场。三大亨联合于1931年开设的福煦路181号赌场,每到华灯初上,夜幕降临,男女赌客,翩然而至,门庭若市。据统计
简介:我在最近的一项关于乡村宅基地纠纷的研究中,接触到大量民事诉讼档案,在阅读法律卷宗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提出权利主张时所表达的事实,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会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这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从法官的角度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寻求最大限度的法律事实,以使纠纷获得公平的解决,法官所关心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人类学者所关心的是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背后的秩序逻辑,是一种"社会事实",但具体到一个诉讼案件,法官对法律事实的选择也可能成为学者所关心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苏力认为:"中国法官常常把在英美司法中的事实争议处理称作定性……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处理事实争议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现有的制定法概念体系中为这些带刺的事实安排甚至挤出一个合适的位置."[1](p221)苏力的分析颇具洞见,他所关心的问题是基层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选择问题,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我更为关注的是司法实践背后的法秩序问题,因此会透过所谓法律事实的争议去揭示其中蕴涵的社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