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深入归纳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颗粒物术语的演绎过程及主要国家、地区和组织颗粒物术语,提出了适用于我国的颗粒物术语建议: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和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颗粒物分别命名为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和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又分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英文名称分别为particulatematter(PM10)和particulatematter(PM25)。
简介:结合PM2.5的定义和国际上的习惯名称,建议将PM2.5的中文名称定为“颗粒物2.5”,并将其定义为“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μm的颗粒物,又称细颗粒物”。
对于我国环境空气颗粒物术语定名的建议
关于环境领域英文符号PM2.5中文名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