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麻扎建筑作为新疆重要的建筑组成之一,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通过大量新疆地区麻扎建筑和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对数量庞大的麻扎建筑进行类型学的研究,进一步从建筑学的角度出发,研究麻扎建筑的平面、立面、内部空间、装饰等建筑语言,将不同风格的建筑进行分类,总结每种类型的特点,以便于甄别一些无名麻扎,也可以为新疆伊斯兰麻扎建筑的深入研究和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简介:摘要:结合从事多年的桥梁施工的实践经验总结,并以目前在缅甸境内的 PLATWA大桥施工事例,对特殊地质情况下的桥梁桩基础合理施工方案的选择进行探讨。
简介: 【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简介:摘要:随着长洲水电公司水-风-光互补发电发展模式的建立,通过建设光伏电站可以促进长洲水电公司快速发展,加快清洁能源的建设。那么强求加强光伏日常运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长洲光伏电站近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总结了光伏电站的运行要点,用来提高以后光伏的运行维护技术。
简介:摘要:长输管道与工业管道对于我国油气运输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当前的长输管道和工业管道焊接中却存在着较多的焊接问题,这将直接影响油气管道运行质量,造成油气浪费。为此本文主要就长输管道和工业管道焊接工艺进行研究,希望可以为长输管道和工业管道焊接施工提供帮助。 关键词:长输管道;工业管道;焊接工艺 引言:长输管道与工业管道焊接工艺对于施工技术以及施工环境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如果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注重焊接工艺的选择,就可能导致管道焊接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后期的油气运行。因此在新的管道焊接要求下,长输管道和工业管道焊接人员应当及时开发新的焊接工艺,根据焊接要求选择合适的焊接工艺,不断提高管道焊接质量。
简介:摘要;造气炉是以焦炭 (或无烟煤 )为原料制取合成氨原料气 (水煤气 )的关键设备 ,造气生产是一个复杂、时变、非线性、多变量耦合的过程 ,具有化学、物理、材料、和热力变化 ,伴有高温、易燃、易爆、有毒、尘、焦油等介质的复杂过程 ,炉内各种参数难以测量。气化层的温度是造气炉的关键操作指标 ,代表造气炉的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但由于炉内环境恶劣 ,气化层位置游移不定 ,很难用常规的测量方法获得气化层温度较准确的数据 ,给工艺员提供操作指导 ,以得到最优的运行效果。供气岗位是合成氨系统的龙头,造气炉又是供气岗位的主要设备,造气炉运行的稳定性决定合成氨系统能否连续稳定运行!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建筑市场的转型,人们对建筑结构体的异性化需求越来越多,加之国际化建筑设计师设计理念的标新立异,使得一些能拥有优良观感的混凝土实体在实际应用中越来越广泛。同时近年来在混凝土发展过程中不断引入新型聚羧酸系外加剂取代原有的萘系外加剂,这也让混凝土的外观和质量有了很多提升和改良的空间,实现了很多以前无法实现的特种混凝土需求。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具有清水要求的小坍落度长时间保坍混凝土在其制备及应用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