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护理门诊。顾名思义需要护理专家针对病情开出护理“处方”,此处的“处方”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我国的护士没有处方权。目前,国际上不少发达国家的高级护理从业者都拥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护士处方权对于护理学科的发展、护士职业价值的提升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简介:告知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的内容、性质、风险等事项有向医疗对象进行说明的法律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取得医疗对象的承诺。护士未完全履行说明义务,包括形式不适当,欠通俗易懂,欠客观真实,指向不明确等。
护理门诊VS护士处方权
履行护士说明义务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回应“误诊误治不因手术知情同意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