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和科技性也相应增强了,由于火灾原因认定偏差而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也随之而来。去年某城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公安消防机构经过现场勘查后出具了《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了此起火灾原因,并送达了当事人。但结论做出后,经多方专家论证,认为现有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原结论的确凿无误,还尚存一些疑点,于是公安消防机构撤销了第一份火灾原因认定书,又组织力量重新调查。但由于许多证据已在大火中灭失,故火灾原因无法查清。因此向当事人送达的第二份《火灾原因认定书》的认定结论为“起火原因不明”。事后当事人以公安消防机构存在执法过错而造成火灾原因认定失误为由,向消防机构申请国家赔偿。
简介:一位伟人说过:“一个路线,一种观点,要经常讲,反复讲,只给少数人讲不行,要使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这段曾经被作为“最高指示”的话,其实无论对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国防事业,只要是关系到其社会发展中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当今生产力迅猛发展,各种社会集团和社会阶层的利益处于不断变化调整的剧烈阶段,要使人们能冷静、沉着而正确地应对种种甚至是突如其来的变化,那就完全应该重温这位伟人的教导。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最根本利益,以及为了实现这种最根本利益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安全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而这正是当前中国社会所缺少的重要环节,“只给少数人讲不行”,只依靠少数部门工作也不行,世界各国正在对此进行各种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