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新时代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而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环境治理的改革方向。中国早在1973年就颁布实施了《关于保护和完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并于1979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虽然我国还没有设立独立的环境法律部门,但中国环境立法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修订,以及“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环境法治迈上了新的起点。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也积极立法,如《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全国环境法治的完善提供了重要支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但强化环境立法,而且也特别重视环境执法,既“督企”又“督政”针对违规企业,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针对地方政府,要求不断强化环保约谈和问责、挂牌督察,特别是要自上而下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而且各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指引下,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托。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简介: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支柱型产业,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主力军,但房地产市场快速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如房价增长过快、房地产投资过度、住房供需失衡等。同时,房地产行业的过快发展也导致了地区的实际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不适应的新难题。随着经济新常态时期的到来,国民经济的总体增速放缓。在房地产市场经历过火爆的发展时期后,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这让一二线城市总体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抑制。而对于仍陷入泥淖的中小城市房地产行业来说,其去库存和房地产供给侧改革的效果远不及一二线城市。因此进一步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加快房价的向下调整仍是目前各地区房市改革最主要的任务。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