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健康权作为一项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承认的人权,不仅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法以及各种国际公约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健康权纳入了本国宪法保护的范围。但不可否认的是,与千百年来发展起来的财产权、自由权、平等权等传统人权相比,公民健康权的保障和救济仍然十分有限。我国宪法对健康权并没有作出直接规定,但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对健康权作了间接规定和保护30多项条款间接和不完全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的权利” ,但是,没有”公民的健康权不可侵犯”这样的直接规定,这种规定没有得到完全保障。随着毒奶粉、毒大米、毒疫苗等国际、国内一系列重大涉及公共健康事件的频繁发生,对于公民健康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进行探索已刻不容缓。因此,本文将从健康权是什么、对公民健康权进行保护的意义以及针对现存对公民健康权利保障地不足,并从健康中国视野出发来论述如何完善地对公民健康权利进行保障。
简介:【摘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国家、地方、行业颁布多项办法规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方面提出具体关要求,明确要强化关键设施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维修技术规范和检测评估、维修保养制度。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维保模式主要以传统的计划维修和故障修为主,当前运维工作存在以下三方面不足:1)系统及设备状态判断存在不足,考虑单一设备运行状态较多,对系统的状态进行整体把控较少;利用当前值进行阈值比较较多,结合历史数据,预测设备运行趋势较少。2)如何合理确定设备维修项目、时间,缺乏依据较多。 3)维护模式有待完善改进,计划式的检查、维修工作存在维修不足或者维修过剩的情况。随着运营规模持续扩大,设备管理工作量将大幅度提升,部分线路的关键设施设备陆续进入大修阶段的背景下,如何科学有效的评价变电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健康状态,搭建变电设备健康度综合评价体系,提前针对性地开展主动维护就变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