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将商业贷款利率作为政府贷款与贷款担保是否授予企业补贴利益的判定基准。判定贷款的利益基准,应为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其中的“可以”表示企业的资信状况符合获得基准贷款的条件;贷款市场的边界应根据货币币种来确定;贷款人是否国有,无关乎所提供贷款的商业定性。判定贷款担保的利益基准,是无政府担保时、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此项基准贷款可以有商业担保存在,但补贴利益应为扣除企业支付商业担保与政府担保的成本差额后的、企业在有无政府担保的不同情形下,所支付贷款利息差额。特殊情况下,商业利率基准可以变通为其他币种的贷款利率或者结构利率。
简介:合理选择评估模型,建立样点地价与因素影响分值之间的函数关系,是科学评估地价的关键。单纯的最小二乘方法或地理加权回归方法在评估城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引入兼顾两者优点克服两者缺点的基准地价评估新方法——混合地理加权回归方法,并以北海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在基准地价评估中,混合地理加权回归方法的拟合精度、检验精度和预测精度均优于普通最小二乘法和地理加权回归方法,从理论上具有科学性,丰富了现行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理论;基于该方法评估出的细网格化的结果从实践上具有可行性、便捷性,可以满足城市地价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可以快速、高效地求取区片价或级别价及其它形式的地价。
简介:笔者在《房地产评估》二○○五年第六期发表了“议中国特色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修正法”。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修正法包括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和土地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有关“土地基准地价修正法”在国家标准GB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估价规范”)第5、6条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以下简称“教材”)第9、2条详细论述了,但有关“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在“估价规范”和“教材”中没有专题论述。有些地方、有些人认为“房屋基准重置价格修正法”是“成本法”;有些人认为是“市场法”;有些人认为是“成本法、市场法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等等,议论纷纷。对此,笔者专议“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