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国从古至今都有“重刑轻民,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想。梁启超先生就认为诉讼法(程序法)是主法(实体法)。但是反观西方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无令状,则无权利”,“程序优先于权利”等法语法谚却诉说着截然相反的法制观念。在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蓬勃发展的现在。处理好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合理构建民事诉讼法制度和理论的基础,是健全中国法律制度必须回答的问卷。鉴于此,笔者将在简述几种常见的观点之上经行评述,进而理清两者的关系,以理论为实践的指导,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和制度构建提供意见。
简介:摘要正如中国革命从农村包围城市一样,中国共产党虽然肇始于城市先进知识分子团体,但是却在广大农村发展壮大,并逐步成为农村社会的领导核心。这一地位的取得不仅来源于早期党组织建设和土地革命实践,而且是建国后农村重建和人民公社后体制强化的结果。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背景下经过新一轮的调整后得到加强。为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农村党支部地位和作用,需要从农村党支部的历史发展与变迁中再现其领导核心地位,尤其是在农村党组织历史合法性的基础上,立足于新时期农村党支部建设要求,如何在不断的创新中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强化其领导核心地位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