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以主体间性为视角,从刑释人员的“主体”需要出发来研究刑释人员社会适应问题,试图解释他们社会适应的困境。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使得非专业的个体在尚未涉及到的领域就需要专业人士协助去完成,即需要“专家指导系统”的帮助和指引。尤其是对于刑释人员而言,由于他们长时间的监禁生活,已与现代社会脱节。当他们重返社会时,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因为缺失专家指导而陷入了适应的困境。为了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实现社会适应,需要对他们在不同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家指导,建立双重专家指导系统,即刑释前的恢复型专家指导和刑释后的发展型专家指导,以便于其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操旧业的可能性。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出现了大批农民进城,由此也催生了农民城市适应性问题.特别是在城乡统筹进程中由于被征地拆迁或者生态移民而由政府集中安置的农民,也被称作“新市民”,虽然实现了社会身份的转变,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新市民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即完全融入城市的发展,良好的城市适应还包括价值观、社会权利、心理层面、外部的、内在的等因素的统一转变.文章将以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新城为研究样本,通过城市适应性理论维度分析,调查研究新市民城市适应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尽快真正实现市民化,同时也为政府、社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一定参考.
简介:相对于一般的网络舆情主体之诉求指向,少数民族公众在网络舆情危机中体现的意愿、诉求、指向等态度与情绪,大都集中于利益表达、社会抗议、行为动员三个方面。此外,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中的主体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主体间的"数字鸿沟"现象更为明显;参与主体成分的多元性特征十分突出。
简介:新警的执法主体的身份适格性有待商榷。在保障人权和依法行政的背景之下,因新警作为执法主体违反法律程序引起复议、诉讼的情形呈上升趋势。借鉴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职业身份取得的法律规定,应当在《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中就新警的任职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相适应的新警任职身份取得制度。
简介:非法行医罪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缺乏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就个体行医者而言,还包括缺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为人超越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但没有超越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情况下执业的,或者在行为人超出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但没有超过大的医师资格类别的,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跨越了执业注册的大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的实习生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行医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进行执业的,不宜以非法行医罪论处;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论处.美容师进行医疗美容,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