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共机构是美国的州政府为了应对社会经济发展下民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在现行宪法体系、政治结构和法律传统的框架内,所做的制度调适和设计。州政府通过建立具有独立地位的私法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既强调作为一种政府职能执行机构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以灵活适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又优化政府的监督控制措施,以免受行政程序的繁文缛节的约束,从而增强了政府机构的执行力,但与此相伴而来的是公共机构的多样性和法律地位的变动性。在立法分支对公共机构的问责制、透明度和监督方面进行统一立法的同时,司法分支在个案中针对具体公共机构的特殊性做终局裁定。立法和司法共同构建了公共机构法律制度的完整框架。
简介:由于诞生的特定背景,以及资源和权力来源的特殊性,大学基金会承载着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的复合性公共责任,形成了一种由责任流程向度、责任对象向度、责任属性向度、责任质量向度及其延展出的若干责任维度所构成的"公共责任多面体"结构框架。复合性公共责任的落实与大学基金会的发展之间具有互构性关系,在现实操作中责任主体往往基于对责任成本、责任能力和责任标准等主客观因素的功利化考量,选择性地落实一部分责任向度,造成了"公共责任多面体"结构出现行政和政治责任"先行"、法律责任"缺位"、道德伦理责任"虚置"、利益相关者责任"不平衡"等现象或问题。围绕公共责任的阶段性的侧重点,维系"公共责任多面体"的基础性结构,通过树立责任观念、调整与优化责任成本、开展责任能力建设、探索与改进责任标准、合理把握与高校之间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大学基金会逐步走出复合性公共责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