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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研究改进现有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比对速度。方法将大量的比对数据提前加载到内存中,结合多线程并行计算,达到一次加载多次使用的目的。结果多组测试数据证明内存比对方式可以有效减少访存时间,提高了整体比对速度。结论指纹系统的内存比对方式是快速可行的比对方法。

  • 标签: 内存计算 指纹比对速度 GPU计算
  • 简介:民革石家庄市委开展义诊咨询活动7月11日,民革石家庄市委驻会副主委乔茜率领医疗界和律师界党员6人一行来到市开发区宋营镇天然城社区开展义诊咨询活动。现场为当地群众提供义诊以及法律咨询,吸引了近百名群众积极参与。

  • 标签: 动态 党派 咨询活动 法律咨询 石家庄 义诊
  • 简介: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13年度六个立项课题于2014年1月完成终期评审工作。外部专家与内部专家分别闱绕课题理论创新、实践成果转化价值以及报告撰写逻辑性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如下:一等奖:《北漂职工状况调查》;二等奖:《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单位会员制”》、《学分银行研究》、《职工素质培养模式研究》;鼓励奖:《关于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学习超市”研究》、《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研究》。

  • 标签: 学术动态 素质培养模式 “学习超市” 评审工作 立项课题 外部专家
  • 简介:民盟石家庄市委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推动会民盟石家庄市委近日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推动会。民盟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20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

  • 标签: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动态 党派 社情民意 石家庄
  • 简介:5月,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工会理论与职工教育研究所承接的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北京市职工关于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调研》课题完成调研阶段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初稿。研究所8位教学科研人员分四组,配合政协委员深入海淀区、顺义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等处,召开座谈会,发放职工调查问卷2240份,涉及国资委所属186家企业和市属10个机关事业单位,经材料、数据归纳统计分析,基本掌握了全市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综合状况。

  • 标签: 教育研究所 工会理论 年休假 学术动态 政协委员 法制委员会
  • 简介:5月19日,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与美国会前众议员访华团举行座谈,双方就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以及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坦率深入交换了看法。座谈会由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霄巍主持,友联会部分理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以及外交部、社科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应邀与会.

  • 标签: 学术动态 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 大国关系 专家学者 清华大学 座谈会
  • 简介:山南地区工商联携泽当企业家代表慰问便民警务站近日,山南地区工商联携泽当企业家代表,在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巴珠的带领下对我局格桑路便民警务站、西区菜市场便民警务站一一敬献了哈达,并给每个警务站发放了3000元的慰问金。期间,巴珠委员向便民警务站民警表达了泽当企业家们感恩社会,感恩民警对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所做贡献的感激之情,并要求民警一如既往的继续无私奉献。

  • 标签: 统战工作 动态 企业家们 山南地区 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 简介:美国是目前邮轮旅游立法比较完善的国家,其通过《邮轮安全与安保法》《国际邮轮旅客权利法案》等法律规制邮轮承运人,保障邮轮旅客的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美国相继制定《邮轮旅客保护法》及《邮轮旅客信任法案》等提案,对于邮轮旅客的权利保护作出了更为详尽和细致的规定.中国未来邮轮立法可从旅游、船舶建造技术、行政监管和邮轮旅游合同当事人权责方面借鉴美国邮轮法律制度.

  • 标签: 邮轮安全与安保 邮轮旅客权利 邮轮旅客保护 邮轮承运人
  • 简介:情与法的问题,既涉及法律的品性,又关系法律解释、国家法与民间法之冲突。程序论者片面强调法的价值中立,试图割裂二者之关联,以获得法的确定性。这一立场甚值怀疑,二者毋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方面,制定法与道德合二为一:程序正义并不排斥制定法伦理,'道德入法'也没有丧失法律的确定性,法律的'地方性'又昭示制定法伦理乃是中国人的伦理。另一方面,形式司法与道德各司其职:法的权威性要求坚持形式司法,法的可解释性仅允许可能字义范围内的形式解释,而量刑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刑法与传统伦理实现无缝对接。

  • 标签: 刑法伦理 制定法伦理 形式司法 中国人
  • 简介: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难题是如何解决“协商”与“决策”二元分离问题.罗尔斯主张协商民主只适用于“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等政治问题;而菲什金则将民主协商排除在代议制之外,推崇公民微型协商小组.哈贝马斯针对上述“单轨”协商民主及其二元分离问题,提出了正式公共领域与非正式公共领域的“双轨”理论,并通过公民与政府间的“交往之流”促使二者的融合;博曼的二元民主强调执法与公民的协商以勾连立法、执法与公民之间的协商;科恩则主张通过政党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促成二者的合一.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意味着在公共协商过程中只存在着一个主导着整个协商过程及其结果的单一理性;而多元理性论者古特曼等则认为:单一理性论者忽视了社会现实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等,因此主张“互惠原则”和“共融政治”.价值预设性协商民主强调价值、规范和程序的先定性,不免有强奸民意之嫌;价值待定性协商民主则力主:宪法只是一个对未来行动的一般承诺,具有持续性、对话性和再磋商性等.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核心、以程序法治为主导、以宪法统治为保障的民主政治体制,当为可取.

  • 标签: 协商民主 理论类型 基本功能
  • 简介: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本应具有权利保障、替代羁押、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应有的功能却没有得到发挥,而是出现异化的司法怪象,主要表现就是取保候审的实体化趋势,主要表现为取保候审成为最终实体裁判的预演、取保候审成为“变相结案”的手段,使其变相的刑罚化等。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一是我国刑事诉讼价值、构造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出现的畸形状况,二是中国特色的业绩考核标准,尤其是明显的实体化倾向。法学界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除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而不能盲目引进外国的保释制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 标签: 取保候审 代替羁押 功能 实体化 权利保障
  • 简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和手段,保安主要通过预防犯罪、对违法行为和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弥补警力不足、收集和共享情报、影响人们的安全观和适应非传统安全的发展等方式实现其社会控制功能;保安既有社会控制的优越性,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保安对公众场所的大量控制会削弱正式控制力量、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影响控制效果、公众对保安的负面认识影响社会控制的执行力。认识保安的社会控制功能及其作用机制,正视保安的社会控制功能的局限性及其对社会控制的消极影响,更有利于实现社会控制,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 标签: 保安服务业 社会控制 功能
  • 简介: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文章从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历程、现状与问题入手,设计了符合不同类型城市现阶段特征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结构,大城市、东部城市、经济发达城市适合建立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市场板块结构,而中小城市、中西部城市、经济欠发达城市适合完善租购并举的多元保障体系。文章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的统筹性、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准入退出标准、严惩骗购骗租,设置监管站、严禁转租转售;针对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采取不同回收机制等动态管理措施。

  • 标签: 市场板块 保障性住房 动态管理 长效机制
  • 简介:第二次对口援疆会议的召开,兵团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珍贵的机遇.“三化”建设是兵团重要经济任务,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兵团的“三化”建设促进三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新时期兵团的“屯垦戍边”的政治任务.因此,对兵团“三化”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的动态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该文对兵团的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动态分析和思考.

  • 标签: 城镇化 新型工业化 农业现代化 动态分析
  • 简介:长期以来,在国际海运和贸易界,人们普遍认为,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来源于大副收据,并且将大副收据视为签发提单的唯一凭据.当承运人滥用大副批注时,托运人只能以提供保函的形式求得问题的解决.事实上,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系根植于法律而非大副收据,承运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并依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采纳或者如何采纳大副批注.当承运人不适当地行使批注权时,托运人和收货人亦可用海事强制令制度和诉讼手段寻求法律救济.

  • 标签: 提单 大副收据 法律救济 海事强制令
  • 简介:人民法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一项宪法原则,这一原则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落实审判独立、促进司法公正提出了新的目标与举措。在落实这些具体举措过程中必须遵循宪法原则与界限,妥当处理不同层面的宪法问题,高度重视审判工作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 标签: 审判独立 人民法院 宪法原则 司法改革
  • 简介: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

  • 标签: 经济损失规则 边界功能 侵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