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统计,选择同居生活的人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现在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既有普通的工人、农民、职员,也有高薪阶层、自由职业者、在校大学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原则上并不反对传统的法定婚姻生活方式,只是认为同居生活方式是可取的。除了认为同居是生活方式的选择之外,同居者的理由还有希望减轻婚姻所带来的责任和心理负担;结束不幸的共同生活的方式简单;
简介:我们认为,本案中的遗嘱,虽然完全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但是,遗嘱的内容存在如下的瑕疵:
简介: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底终审判决的张学英诉蒋伦芳交付遗赠财产案,本是一个既普通,标的又不大的遗赠纠纷案件。由于法律适用上的不同认识和媒体的介入和喧染,一时间成为省内的新闻热点案件。本刊现将案件情况和一、二审法院的审判结果刊登如下,并且同时刊登两篇观点完全对立的文章,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希望广大审判人员各抒已见,参与讨论。
简介:赵绍文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小时候跟爸妈挤在一间屋子里,爸妈睡两边,我睡中间,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十几岁。”回忆起以前的住房,赵绍文感觉恍若隔世,“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憋屈’。前不久我买了一套1OO平方米的房子,都装修好了,‘十一’结婚时就正式入住了。”赵绍文只不过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数以千万计受益者之中的一个典型。
简介:她们的丈夫是同性恋者;她们从不知情、受辱、困惑、不愿公开身份,到如今出现在网上,群体发声——
简介:认为非婚同居关系应当是无配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非婚同居关系是指无配偶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三、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 对于非婚同居的规制模式
简介:一生活节奏加快了,婚姻中的七年之痒也随之提前了。何素心和任春阳结婚刚过3年,就已经不能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何素心和任春阳都是从内地小镇来沿海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两个人供职的两家公司在同一栋写字楼内,偶然相识后,感觉不错开始交往,都觉得对方是自己需要的另一半,很快就结婚了。结了婚才发现,婚姻和恋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婚姻中缺少了恋爱时的浪漫和谦让,一方发脾气,另一方很难接受。这个别扭婚前怎么没发现?
简介:同居期间买房闹矛盾经人介绍,南昌市民李华和王红认识不久,两人就陷入热恋之中。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王红提出要去办理结婚手续。但李华觉得两人感情不错,再加上家人催得紧,就表示先办了婚礼再补办结婚手续也不迟。王红心想也有些道理,就表示同意。1998年6月的一天,在众多亲友的祝福声中,李华和王红在南昌市某大酒店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简介: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城可谓是寸土寸金。在这里,私人公寓一平方米卖到12万新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毫不稀奇,这即使是对富裕的新加坡平民来讲,也是难以承担的。然而,新加坡却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归功于政府提供的“组屋”,在过去40多年时间里,
简介:“同居”是指两性共同生活的状态。我国上个世纪,有一个名词叫做“非法同居”,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没有成立夫妻关系的两性共同生活是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同居的现象在我国出现得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在男女朋友相处期间,共同生活在一起,过着自由、简单、幸福的同居生活。
简介:
简介:夫妻同居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法律事实行为,我国立法对其的回避在现实中使相关案件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本文从同居权的内容性质国内外立法状况进行介绍,对我国同居权的立法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
简介:婚外同居赠与行为效力问题在我国法律中尚属空白,学界对此亦有诸多争论,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也引起了广泛争议,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于理论与实务均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对学界关于婚外同居赠与效力的几种学说的分析入手,着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简介: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社会关系出发,我国非婚同居立法应植根于社会生活,遵循一定的法理,积极、有效、稳妥的推进。笔者认为,从法理上厘清并确立非婚同居立法的原则和调整范围是推进这一工程之首要。
简介:在同居摘要,結婚或同居摘要,赞成同居的人们认为摘要
简介:为了孩子,离而不分谭俊玲和庞建是相亲认识的,结婚第二年,谭俊玲生了一个女儿,而庞建一门心思想要个儿子,这让她颇为不满。两人可以再生一个,但庞建越想生,谭俊玲越是抗拒,为此矛盾不断。女儿三岁的时候,两人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离婚后,谭俊玲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已经有些懂事的女儿,经常缠着她要爸爸、要奶奶。
简介:针对是否有必要在法律上规定夫妻同居义务,作者通过对婚姻的自然与属性以及生活上的考究认为,如果明确规定,有可能带来①夫妻一方不愿意时法律无能强制;②婚内强奸但求救无门和无法,③协议分居期间一方的性侵犯如何认定等困难处境,要维护婚姻关系,关键是在立法上规定“夫妻共同婚姻生活”和“夫妻双方共负贞操义务”。
简介:严歌苓的小说顶好的一点就在于无论有着怎样的主题企图,她都总是能很好地讲一个故事,讲一个好故事。近几年来,她基本是以一年一个长篇的速度在出书,水平却相当稳健,只是似乎已久不着力于爱情故事。相较于《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小姨多鹤》等,这一次的《寄居者》倒算是一个比较地道的爱情故事。
简介:作为国内派驻澳洲的记者,几年间我在这里接触了众多的华人华侨,其中也包括从中国来的留学生.他们的学习、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打工,都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而他们中的同居现象也映入了我的眼帘.这里撷取其中几组真实的镜头,草成我从澳洲发回的一篇短文.
简介:非法同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被提出并被引入我国现行的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规定和制度,最早可见于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非法同居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婚姻制度不承认事实婚姻之后的产物,是对未经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一现象的
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析
将遗产遗赠给与其同居者的遗嘱有效
将遗产遗赠给与其同居者案的案情及审判情况
住:居者“优其屋”
同妻,婚内的孀居者
试论非婚同居关系
和前婆婆同居
同居购房算谁的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启示
同居关系里的女性维权
已婚男女同居是姘居关系
夫妻同居的权利与义务
婚外同居赠与行为效力探析
非婚同居立法的法理探析
展望同居新问题及其法律思索
离婚又同居,财产增值该归谁
对夫妻同居义务的立法探讨
离哪里太远?——读严歌苓的《寄居者》
留学生同居越来越普遍
浅谈非法同居概念的不当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