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处理类似案件的后案法官所具有的"参照力"是一个多维的概念,不应该对其作单一维度的解读,而应该在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对其作多维的解读。法条重述型的指导性案例仅具有辅助说理的参考力;释法型指导性案例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造法型指导性案例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规范拘束力。展望指导性案例的未来发展,法条重述型的指导性案例因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指导品格,未来宜将其归入《最高法院公报》的典型案件之中;造法型的指导性案例因为具有司法造法的色彩,在遴选时应该更加审慎,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所做出的生效裁判不宜被遴选为造法型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也不应当享有入罪方面的刑事造法型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权。
简介:现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现代国家治理需要建立在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基础之上。无论是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还是中国自身的历史探索均表明,"政府+市场+社会"构成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政府也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以努力构建和营造适应市场需求的社会秩序。国家与社会之间是一种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关系,良性合作亦是可欲可求的。因而,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之间,还要寻找社会的支持。构建以"政府+市场+社会"为基础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动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最基本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