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开启“创业思维”是创新时代的需求,高校在创业教育开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香港地区高校以香港中文大学为典型代表开展的创业教育,在创业理念、课程设置、实践模式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特色。在教学上,以“创业思维”为核心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以“创业思维”为导向设计教育课程内容。在实践上,开启了“创业思维”的孵化平台;提升了“创业思维”的竞赛平台。在研究上,以“五重动力”创业模型为基础,展开创业教育研究;以真实创业案例为研究素材,培养学生企业家精神;以翔实数据为支撑,为政府和创业者了解市场提供信息。借鉴香港中文大学创业教育以“创业思维”为理念,在教育理念、实践体系、运行模式等方面有效做法,对内地高校创业教育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推动作用。
简介:法(理)学成为法(理)学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方式是对其自身研究对象、方法及其限度的自觉和反思,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自觉和反思,构成了"法理"概念提出的主要理论问题意识,也是其重要理论意义所在。既有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式存在未能区分法理学与法学其他科目的研究对象、不当限缩法理学研究对象和混淆法理学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问题等缺陷。"法理"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广泛的论域、不同的层次和多重的维度,这使得"法理"具备了成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的理论基础,把"法理"界定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相较于既有理论模式具有更大的理论优势,有助于推进法理学成为真正的"法理"之学。
简介:考察行为人的特别认知对于不法归责的实质作用,对于重新认识故意与过失、正确界定“制造禁止风险”及反思刑法归责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否定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具有影响的规范主义观点,其结论和论证均不能自圆其说。目的主义和客观归责论均试图在统一的归责模式下来论证特别认知对于不法成立的意义,但要么存在主观优先的方法论问题,要么无法消解体系内部的矛盾。要正确认识特别认知在不法归责中的相关性,需要以法益保护中的“制造禁止风险”为链接,使特别认知这一存在要素成为规范体系的评价对象。在理解“制造禁止风险”时,两对误解亟待澄清:一是风险是否存在和风险是否容许不可混淆,二是过失犯和故意犯存在不法构造上的本质差异,不可适用统一的归责模式。故意犯以“行为人的实际认知”支撑主观不法的成立,因此当行为人基于特别认知开启风险实现可能时,就制造了禁止风险。过失犯中行为人的特别认知不能产生特别的注意义务,特别认知的存在不能证立义务违反性的成立,仅当注意义务要求行为人避免特别认知到的法益风险时,才可能成立过失不法。
简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其逻辑起点和时代坐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其逻辑内核和理论依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其逻辑统领和政治保障是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逻辑指向和重要目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逻辑枢纽和主要内容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其逻辑重心和关键支撑是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其逻辑主线和价值取向是在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上述学理逻辑深刻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基于对中国经济现实的全面分析和冷静思考,开拓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