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解释学认为人文精神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前者属理解的范畴,理解要求心灵的沟通;后者属认知的范畴,认知要求心物的同一性。马克思主义内含人文精神和行为科学,对前者是理解问题,因而不必也不可能完全达到"本真的马克思";对后者是认知问题,我们完全可以接受马克思的科学真理,但也有具体情况具体运用和与时俱进地发展真理认识的问题。解释学中的"客观论"追求不可能的"客观性",从而把理解当成了与社会实践没有任何关系的纯注经活动。而解释学的"主观论"反对"客观性"虽有合理性,但存在理解的"合法性"问题,即不能把与马克思无关甚至相反的东西强加给马克思。文本的意义已经固化在文字中,解释者的理解才使文本的意义复活在当代并发生历史作用,而且生成经典的新意义但又没有改变经典的原精神。
简介:眼外伤后视功能障碍的准确评定是法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的难点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是我国现行伤残评定标准中较为全面、系统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分级的标准,对于其他伤残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着深远的影响。该标准中针对视功能障碍的分级条款数目众多,在评残实践中实施和应用的难度较大。为了准确反映视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在使用标准中关于视功能障碍的条款时,需要紧密结合标准总则与规范性目录中的相应规定,方能准确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中执行和理解困难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并在比较国内外其他标准中相应功能障碍评定方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该标准相应内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