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由法院和税务机关共同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轨制模式是在税收立法、行政诉讼立法以及行政强制立法的不同阶段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税收立法和行政立法在税务强制执行权上的不协调,导致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在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实践中乱象频发。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的实践对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完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鉴于税务强制执行内容的异质性、法院在强制执行效率、执行队伍、执转破程序衔接上的明显优势以及强化税收司法、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时代要求,《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当确立由法院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单一主体模式,在保留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同时,强化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的程序性规定。
简介:《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项允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重新进行核定。这一规定往往被认为是税收核定具有反避税功能的重要体现。然而,本源意义上的税收核定是在纳税人违反协力义务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以一定的经验法则替代未被提供的课税资料而估算税基的金额的特殊税基确认方式。一项可能构成避税安排的交易已在一般税收确定程序中公开、充分地进行了申报,是不满足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的。税收核定作为税基量化事实的表见证明方式,实际上难以实现对经济实质予以认定的反避税目标。更重要的是,以税收核定重新对税基进行量化,仍缺少相应的程序性规制,极易造成随意调增应纳税额的结果。对纳税入申报偏低的计税依据进行核定,既有违税收核定的制度初衷,也无法实现以经济实质为基础的“据实课征”目标,不足以将其作为反避税的工具予以规定。
简介:税收征管电子化指采用各种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以实现税收征管业务处理自动化。随着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模式的根本转变,税收征管电子化已成为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笔者结合樟树市国家税务局推行税收征管电子化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偿试和实践,就加速税收征管电子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谈几点粗浅意见。一、对推行税收征管电子化的偿试随着我国税收新的征管模式的推行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省、地各级国税机关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积极部署和推行税收征管电子化。樟树市国税局抓住全区国税系统进行税收征管电子化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试点的契机,对加速税收征管电子化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试点的契机,对加速
简介:<正>党的十五大掀起了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浪潮,企业改革正以雷霆万钧之势迅猛发展。把明晰企业产权列为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切中了经济体制的时弊,不失为克服当前企业困难的妙药良方,也是引导企业从困境中崛起图存的明智之举。但在企业改革中也伴之出现了擅自豁免陈欠税收,严重冲击税法,财税部门由有陈欠税难收而陷入无税可收的难堪局面。对于税收工作来说,正遭遇着一场震荡和波动,对于各级税务机关和80万税务大军来说,正面临着一种磨炼和奋争。今年1至4月份,全国工商税收仅增长0.2%,人们在交口赞叹企业改革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之余,却
简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党和国家把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作为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促进了个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个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对活跃城乡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强化和完善依法治税是确保个体经济积极健康发展、努力做好个体经济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近几年,由于个体经济发展较快,在个体经济税收征管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税法宣传力度不够、方法需要改进。近几年来,尽管我们在税收宣传月及其它月份开展的各种税收宣传活动如火如荼,丰富多彩,但很大程度上这些宣传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