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微博客的出现对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产生了巨大冲击,具体体现在:微博客使信息发布门槛降低,极大地扩张了信息传播者的数量;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在微博客出现之后实现高度融合;信息内容关联性性大、连续性强,形式多样化;传播速度比起专业传媒机构、博客以及其他一些新媒体更为迅速;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互相反馈时问大大缩短,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逐渐被模糊。因此,微博客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新闻来源。尤其是其极具竞争力的传播速度,使得微博客在传播突发新闻方面具有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可以预见,微博客正在成为新闻传播中的又一新的媒介。这种新的媒介势必对新闻事业产生深刻影响。
简介:基于无线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革命基础上出现的媒体形态称为新媒体。①而微博客已成为新媒体最具影响力的新兴代表,它正以"核武器"式的裂变效应,为社会交往及传播方式带来颠覆式革命。微博客具有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模式双向性、传播方式裂变性聚合性、传播时空即时无障碍性及传播内容多样性的特性。公安微博客作为公安机关公共关系传播的新平台,承载着政务公开、警情发布、警务服务信息发布、舆论控制阵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点、警察公共关系传播新模式的功能。其在警察危机公关中的处置策略是:在危机发生前对舆论进行控制;危机发生时快速反应、积极承担责任,坦率真诚回应、保持组织的系统性一致性,利用"光环效应",第三方适时介入;危机发生后要利用微博,安抚人心,对危机处理情况做全面调查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进行改正。
简介:"今天你博客了吗?"已成了博客时代的流行语,这是网络时代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速度之迅猛恐怕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2002年国内写博客的网民还能计算,但仅仅两年时间之后,博客人数已不可胜数。2004年正义网开通的"法律博客"网络了一大批法律学人,贺卫方、季卫东、林来梵、邓正来、章剑生、周永坤、徐昕等一大批学界名流的加入,使其成为了法律共同体,但也不仅仅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精神家园。在这里,无论是"大腕儿"教授,还是法学院的新鲜人,抑或法律的门外汉都可以畅所欲言,评点时事、商谈读书、切磋技艺、报道讯息,其间不乏针砭时弊的战斗檄文,也不乏你来我往的持久论战。博客正在影响并改变着我们的法律学术和法学交流。大洋彼岸飘荡着星条旗的国度,比我们略早,但也基本上是同步出现了法律人写博客的热潮,其中不乏波斯纳、阿克曼这样的大手笔。在这方面,我们并不存在较大的差距,大洋两岸面临的问题有几多相同。法律博客的撰写,以及对法律讨论和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还有未来的走势等等都是无法回避的话题。耶鲁大学宪法学教授杰克·M.鲍克因(JackM.Balkin)因其创办的法律博客"鲍克因之家"而出名。前段时间在接受《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专访时,他详细介绍了美国法学界写博客的现状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原文发表于《耶鲁大学法律报告》2007年冬季号。现征其本人同意和《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授权,将其全文译出,以使我们对美国法律人写博客的现状有所了解,也引起我们的反思。
简介:在今天Blog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今天你博了吗?”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最时尚的问候语。Blog是什么呢?Blog是以网络为载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由于博客的进入门槛几乎为零.并且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又较为自由的空间.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使用。博客进人中国网民的视野是2002年,在2005、2006年进入发展的“井喷”时期。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大陆的博客作者已达1750万之众:博客空间达3370多万个:而博客读者的规模已高达7500多万。从政界商界学界到草根阶层。写博客的队伍日益壮大.
简介:我国恢复律师制度30多年,律师的作用仍受到很大限制。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更是加剧了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失衡,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近年来发生的"李庄案"、"北海四律师事件"都暴露了律师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以致一般律师越来越回避诉讼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变相罢辩。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促进司法公正,一批律师利用博客这一平台公布案件材料、报道审判过程、交流看法意见,使有共同需求的律师通过网络互相联络,组团辩护以"抱团取暖"。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或热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律师博客成了向公众传递案件信息的主要工具,起了传统媒体无法起到的作用。众多网民也通过对律师博客的留言、转帖等方式关注案件审理,声援维权律师,呼吁审判公正,构成当下中国的特有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