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前听老刑警说过一个有趣的故事:20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到一个山寨勘验现场,打开闪光灯'啪啪啪'拍了一阵,引得没有见过照相的村民们直呼惊奇,纷纷传言这个神奇的高科技设备,只要一照就能把贼给照出来了。结果,我们还没拍完,这个案子的嫌疑人就吓得找警察投案自首了。当时听完笑了很久,没曾想我也遇到了一个同样因为照相而破案的趣事。早上10点左右,值班的杨老打电话说太史
简介: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欠债务,该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应为有效。从法律评价上看,第三人加入债务属于合同变更中的合同主体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第三人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主债务人经生效刑事判决责令退赔后,债权人就未清偿债务起诉自愿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时,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与理由方面综合分析,该诉讼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不能成为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有效抗辩理由。同时,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与主债务人一起承担责任,双方中任何一人的履行行为均构成债的消灭事由,债权人就同一笔债务无权重复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