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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履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管理、监督和处罚职责情况所进行的检查督促活动。这是工会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代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调动保护劳动者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

  • 标签: 劳动法律监督 职工合法权益 保护 职工参与管理 劳动行政部门 工会组织
  • 简介: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存在模式不统一、体系不完善、程序不完备、渊源不集中等问题。应当在坚持落实宪法精神、符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规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等原则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好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和深入监督、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地位、细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程序、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程序等问题。

  • 标签: 法律监督 程序 模式
  • 简介: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推行“三监督三合作”推动刑事执法规范运行.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与派驻检察室联合建立推行“三监督三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对公安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解决了公安机关以罚代刑、有案不立、不应立案而立案等问题.

  • 标签: 监督力度 法律监督 廉洁执法 公正 刑事执法活动 侦查监督部门
  • 简介:在我国古代,但凡社会动荡、国家四分五裂的时期,总是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并由此产生新的思想的时期。韩非,亦称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法律思想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君主驾驭臣下,依靠"法、术、势"三者。韩非的法律思想可以用"与时俱进"以及"实用主义"来形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也不乏韩非的思想的影子。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中国古代传统的法律思想是其重要参照。韩非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消极落后的局限因素。

  • 标签: 韩非法律思想 与时俱进 实用性 人治
  • 简介:步入16世纪后,明王朝由盛转衰。经济上,皇帝与王公贵戚以建立“皇庄”的方式大肆兼并土地,导致国家税收来源迅速减少。自耕农失去土地,生活陷入贫困,转变为流民,不但破坏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冲击着社会稳定。政治上,自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君主专制不断加强,宦官干政愈演愈烈,“厂卫”机构对士大夫群体的非正常执法,使得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中央政府的政治威信日益衰微。1510年甘肃的安化王寞繙发动叛乱,1519年南昌的宁王朱庚濠起兵自立。军事上,自明朝建政以来,边礓问题就从未中断,因而西北、西南屡有军情。

  • 标签: 法律思想 王阳明 封建经济 16世纪 税收来源 社会稳定
  • 简介:在政治与法律理论的领域中,创造性地转化自身文化传统内的思想资源有助于学者更好地把握和解决当代问题。这种创造性转化固然面对多种挑战,但仍可找到妥当的方法来开展。以儒家政治与法律思想为例,首先需要对"儒家思想"进行概念厘清,区分儒家政治意识形态、民间儒家伦理观念与古典儒家哲学思想。在此基础上以批判分析的方法来展开哲学解读。这种解读的有效性与正当性要求解读者遵循"善意原则",对古典文本整体进行同情的创造性解释。在合适的情形下还应当运用"概念—构想"、"去语境化的功能比较"和"整体论解释"三种方法来沟通古代经典与当代理论,以此来衔接古典思想资源与当代理论关切。

  • 标签: 创造性转化 儒家法律思想 善意原则 整体论解释
  • 简介:通过作为"他者"的西方法律文化的扩张和作为主体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偏离等方面的剖析,以期找到法律史研究中"自我"与"他者"的平衡。探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真知,从精神上疏远"自我"以及以宽容之心接受"他者"均是必要的条件,只有在"疏远"与"亲近"之间达到同样的协调和均衡时,才能对"自我"以及作为异质文化的"他者"做出合理的判断。在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进行研究时,我们不仅要"得古人之言",更为重要的是"得古人之心"。对不同的法律文化进行"历史分析"和"文化诠释"才是我们法史学研究得以正确进行的必要前提。

  • 标签: 中国法律史 自我 他者 历史分析 文化诠释 对话
  • 简介:《吕氏春秋》意在探寻治国之要术,兼容并包诸家学说。农家学派亦有贡献,其中以"十二纪"纪首和《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农学论文为代表。以上文献中包含的丰富的政治法律思想,却尚未得到学界重视。吕氏农家提出了以农为宪的治国方略,审四时以为政的政令观,取用有度、顺应自然的生态法观念以及亲耕礼的仪制设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国治理体系。《吕氏春秋》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法制中的重农理念。

  • 标签: 吕氏春秋 治国以农 吕氏农家 传统法
  • 简介:中国古代各家学说虽相互融合,但又各成一家之言,完全可以以近代"主义"的概念归纳之。比如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道家与黄老学派的"法律自然主义"、法家的"法律工具主义"、汉中期后主流学说的"法律现实主义"等。而先秦儒家的法律理想主义在中国古代法学术思想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对人性的希望,对传统礼治的肯定,为汉中期以后礼教的复兴奠定了基础,也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批判服务于"一家一姓"的中央集权制法律提供了思想武器。

  • 标签: 主义 儒家 法思想
  • 简介:文本是诠释学上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文本本身的要素体系为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提供了一套分析的操作工具和话语体系。文本的法场域适用构成法律文本理论。法律文本理论对法律解释活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文本相对于文本所具有的要素特征和相对于其他类型文本所具有的比较特征上。法律文本理论吸收了符号、语境、读者、作者、意向、意义、语用等可操作的元素,从而使得法律解释学的展开可以借助于符号学、语言学、语用学、诠释学等诸多实践性学科知识和规则,从而为法律解释学方法提供新的认识视角。

  • 标签: 文本 文本理论 法律文本 法律解释 法教义学
  • 简介:雇佣救助是指救助方依据被救助方的请求实施救助,不论救助成功与否,都按照约定的费用收取报酬的行为。它不具有《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中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构成要件,救助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不具有中国法下海难救助合同的法律属性。不同的雇佣救助形式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按其性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以外的其他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 标签: 雇佣救助 雇用服务 海难救助 法律适用
  • 简介: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这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应共同关注的问题。法理学界以往对法律实施的讨论,因缺乏对部门法实施困境的把握而存在结构性缺陷。法律概念是明确法律规范的含义与意义的最小公分母,由于法律中有大量评价性概念,这就存在不明确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实践要求。法教义学需要立足于法律规范的正当目的,并借助于法律规范的学说化诠释,以法治思维限制国家权力。这是法律实施必须正确对待的真问题。"实践反对理论"牺牲的往往是法律解释的正确性,"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简单的口号式教义,并不必然会带来法律实施中的规范性论证。只有重视法律概念、法律规范与法学学说的关系建构论及其解释学循环,才能确保法律解释在规范性论证中得出正确的解释结论。

  • 标签: 法律实施 法律概念 法律规范 法学学说 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 简介:法学是人类古老的学问,网络是当代新奇的发明。二者之间的结合产生了一门新学问:网络法学,网络技术给法学及法律的发展提供了前人无法想象的空间,同时也给传统法律理论和法律规范提出了此起彼伏的难题。法律人在新空间里解决新问题,将使老学问焕发新青春,仿佛老树由于嫁接而获得新生机,开出灿烂的花,结出丰硕的果。

  • 标签: 法律 网络 法学 学问 空间
  • 简介:近几年来,宗教极端势力利用“伊吉拉特”(“迁徙”之义)在伊斯兰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穆斯林群众特殊的感召力,煽动、蛊惑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通过“伊吉拉特”方式进行圣战,致使暴力恐怖活动进入新一轮活跃期。“伊吉拉特”活动范围由新疆的南疆、北疆和东疆,蔓延至内地甚至国外,成为目前严重威胁中国社会稳定与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正确把握“伊吉拉特”的本质,科学认识“伊吉拉特”的法律属性,是正确适用法律、严惩暴力恐怖犯罪的前提和基础。

  • 标签: “伊吉拉特” 法律属性 法律适用
  • 简介:近年来,万州区院按照上级院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人民监督工作发生了质的飞跃,形成了工作规范运行、干警人人参与、内外互动频繁的新局面,推动了全院工作均衡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支持肯定。

  • 标签: 监督工作 外部监督 人民 规范运行 均衡发展 万州区
  • 简介:自2005年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实施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成为了面向普通高校学生几乎唯一的法律普及课程。对国内340所高校941名学生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法律基础教学在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高校学生对社会法治状况的认可度普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呈现出明显的年级特征。学生对学校在法律普及方面的作用评价较好,但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普法作用缺乏较为普遍认同。面对高校法律基础教学的多重困难与矛盾,法律基础教学应体现与思政教育相结合的整体教学观,应更加突出权利本位教育,并在师资知识背景多样化和教学方法上积极予以应对。

  • 标签: 思想政治理论课 法律基础教学 实证调查
  • 简介:今年4月21日,丰都中学和垫江一中的120多名在校初中生在重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组织下,到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课外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在未管所民警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那些因触犯刑律而失去自由走进高墙内的未成年犯的学习改造、转化教育情况。并观看了在押未成年犯以现身说法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表演。使每一位学生从心灵深处受到极大的震撼。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比课堂上的法制教育来得更直观.受到的教育更深刻。不少学生撰写了发自内心的“观后感言”。本刊拟陆续摘登。以飨读者。

  • 标签: 未成年犯管教所 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法律 敬畏 教育活动 法制教育
  • 简介:作为解释法律的理论,并非每个国家的法学方法论都一样。按照传统,在德国法中有四种解释标准。其中,文本这一解释标准被赋予了重要的意义。对于通常的法律解释来说法律专业语言中的词义更重要,与此相反,对于区分法律解释和法官造法来说,一般日常用语中词语的可能含义更加重要。刑法中禁止类推解释是十分有意义的。其(只能援引)文本进行解释的背后是这样一种立场:用这样的方法,公民可以抵御国家强权对自由的干涉,并且可以保障三权分立框架下议会的权力。事实上文义解释并不能实现这样的功能。上文中法学以及语言学上的论据说明了这一点,除了文本解释,体系解释、发生史解释以及目的解释也都很重要。首先要对此四种解释标准进行整体衡量,但在解释中还是要坚持从文本出发。

  • 标签: 方法论、日常用语中的可能文义 法言法语中的文义 法律的适用对象 法官造法 公民与国家 三权分立原则
  • 简介: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对事实的不知无害,对法律的不知有害,因而实务中对法律错误一般不予以救济。但事实上,不管是在罗马法上,还是在当代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部分国家都会对部分法律错误予以救济。而在确定何种法律错误可予以救济时,应充分考量在特定情况下对表意人"知法推定"的合理性以及表意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衡量。

  • 标签: 法律错误 意思表示错误 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