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脱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脱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简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而忠诚作为人民警察职业精神之灵魂,是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立身之本、思想之基、力量之源。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人民安全的守护者,人民警察之忠诚义务比普通公民和一般公务人员更加严苛,这主要体现在其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上。具体而言,忠诚包括道德义务、政治义务和法律义务三个层次。此外,在实践中还需正确分辨忠诚与背叛、忠诚与盲从、忠诚与愚忠的区别。只有全面解读人民警察忠诚之文化底蕴、概念内涵、义务体系及在践行忠诚中与其他易混淆行为的区别,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真正的警察忠诚,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担当起“忠诚卫士”的光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