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之设定,主要仰赖行政程序法典加以规范,同时辅以学说的碰撞发挥与判例的个案创造,此乃当今法治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在行政程序法典尚告阙如的背景下,我国仅可通过反推《行政诉讼法》中的判决方式条款来揭示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的部分情形,却对“可补正”与“忽略不计”应否作为行政程序瑕疵的法律后果、“可补正”在我国是否独立于确认违法的法律后果、“忽略不计”有无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其引入后该如何加以制度构建等问题束手无策。以上本该由行政程序法典从正面予以规范的问题乃《行政诉讼法》无法承受之重。正确的因应之策是由反推判决方式条款转向行政程序法典之正面回应,而这需以借鉴域外之进步经验、逐步在学理层面形成对行政程序瑕疵法律后果之全面正确认识为前提。
简介:话语分析有助于阐释执法活动中呈现的多重意义解释,通过话语分析可丰富对城管执法困境的认识。严格执法、服务大局的执法话语存在诸多不足,遭受来自其他话语的质疑,难以有效实现对城管执法活动正当性的论证。媒体舆论对权利话语和'弱者的武器'话语的片面采用存在较大偏差,城管执法状况被选择性呈现,执法问题泛政治解读,易导向对体制的否定,引发社会对立情绪。社会主义话语的使用方式具有多样化,既会导向舒缓执法冲突,也会导致加剧执法者和执法对象之间的紧张关系。改善城管困境,需要塑造话语,推动公共规则的形成,达成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执法效果,推动法治建设的务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