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论述了基督教的上帝主权观念是如何演化为人民主权观念的,而后者是近代宪法中最根本的原则。上帝主权观念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早期基督教的圣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在宗教改革中有力地阐述了这个观念,使之成为基督新教救恩学说最有力的武器。清教徒把上帝主权观念带到北美开始新的社会实践。清教徒的虔诚和北美的社会实验为北美人接受人民主权的观念准备了条件。理论上的人民主权观念最早由欧洲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提出,但北美人在上帝主权观念的基础上封之加以吸收。美国独立战争使北美的思想家如潘恩、杰斐逊和麦迪逊等人有机会把人民主权观念神圣化,使之成为美国宪法的基石。
简介: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是推动当前国际网络空间实现有效治理、塑造网络空间新秩序的重要路径。然而,当前实现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却面临着众多挑战,尤其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网络霸权的盛行。尽管是网络空间的后来者,但中国作为一个互联网大国的崛起,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过程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创造性地提出了基于主权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强调,尊重网络主权是保障所有国家平等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基础;以主权为中心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才能赋予其足够的合法性;基于网络主权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是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由路径。当今中国正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负责任大国"的角色,其网络空间治理实践为实现真正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提供了新力量、新规则和新理念,这既是中国智慧的时代表达,也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担当。
简介:正是国家意志的单一性和公共性,使个人承认国家的意志也是他自己的意志,从而服从国家意志对自己的权力和力量的调用,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性。国家作为一个人造统一体也因此与自然上具有多个意志和多个利益的大众相区别。在《论公民》中,霍布斯沿用了传统的支配权概念来理解主权者和臣民之间的关系:臣民只是主权者的私有财产。这种主权理论不仅无法讲出国家意志的公共性,更无法解决臣民与主权者之间的权利转让困境。《利维坦》中的代表与授权关系提供了理解主权者与臣民关系的新视角:臣民授权并放弃使用自己力量的权利给主权代表者;主权者在关涉所有人的自我保存这一公共利益上,有权利代表臣民使用其权利,并要求臣民服从国家的意志,朝向公共利益。代表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权利转让的困难,也保证了国家意志的单一性和公共性。但是,霍布斯的主权理论始终允许个人可以将国家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还原为个人意志和个人利益,因而无法讲出政治生活的自成一类性。
简介:主权是构成国家的四要素中之首要者,主权的统一是国家统一的基本标志。因此,邓小平在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谈到中国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时曾明确表示:"主权问题不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页)。不言而喻,两岸统一的实质或要害在于主权的统一。是否承认国家的统一主权,是检验台湾当局统一诚意的试金石。自中共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主张后,台湾当局虽然在一些场合也有过追求统一的表示,但是,却一直坚持认为台湾是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并据此认为"一国两制"是"并吞"台湾、"矮化"台湾,而坚拒之。这便是两岸关系在政治层面上迄今未能取得应有进展
简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幌子,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当南联盟不屈服其侵害南联盟的国家主权的行为时,就肆意对南联盟狂轰滥炸,这充分暴露了其违反国际法,践踏联合国宪章的罪恶本性。用人权来否定主权,是绝对不能成立的。在国际法上,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也就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国际法不允许一国以任何借口侵害别国的主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主权,就会任人宰割,成为别国的附庸或殖民地,它的人民就根本谈不上享有人权及其他权利。新中国成立前的百年间,中国人民饱受丧失主权、惨遭列强欺凌之苦,就是明证。美国为首的北约侵略南联盟,在利用人权侵害别国主权上开了一个恶劣的\危险的先例
简介:“谷歌事件”是一起被政治化的商业事件,是商业利益、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和美国“网络自由”的双重标准及其推行网络霸权主义共同推动的结果。网络主权是现代国家主权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护网络主权,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从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看,“谷歌事件”具有典型的个案意义;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看,“谷歌事件”启示我们网络就像领土一样,应该受到本国的保护;从中美两国关系发展的大局看,“谷歌事件”不应过度解读,中美关系的现在和未来充斥着困难和障碍,但也充满着机遇和希望,这些都是对“谷歌事件”的理性解读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