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新趋势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思路已经清晰,管理的组织、方式、方法和手段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有了根本的改变。主要表现在:1、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的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先后出台了《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地方性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逐步理顺建筑业行业管理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了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明确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建筑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士学会之间的管理分工和管理关系。3、初步建立起以有形市场为特征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并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1998年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较快,但一些地方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经营权有偿出让不合理、劳动用工不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混乱、行业管理不得力等矛盾和问题,造成出租汽车司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等7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建设部、交通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2006〕116号),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和稳定,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打击“黑车”,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创造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