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员对雇主负有忠实义务,是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在此义务引导下,雇员应与雇主利益保持一致,由此形成言论‘‘不为、应为与可为”的三重边界:不为”系雇员行言受有的直接约束,表现为保密义务和不损雇主利益之言论义务,对前者须重点考察义务性质、约定、适用范围及客体,对后者则应结合侵权四要件厘清雇主利益内涵、类型化雇员不当言论、分析因言受损间的关系及雇员主观过错;应为”指雇员在雇主利益面临妨害时负有的告知义务,是对雇员言论的变相限制和更高要求,应予严格限缩适用;可为”系雇主私益与公共利益抵触时雇员公益告发的权利,其属不为的合理例外,须与应为明确区分,且在满足三项要件后方能适格。雇员言论不忠须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应以惩戒相当为原则、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确定。
简介:地方政府如何落实“非明确任务”?本文从模糊性政治任务的科层运作出发,基于A县的社会创新实践,描述与分析科层组织完成创新任务的情境与行动策略。研究发现,模糊性政治任务的科层运作实质就是地方政府通过组织常规的行政工具,采取常规化、指标化、形式化等行动策略,巧妙转换任务性质,确立任务竞争指标,扩大任务成效的政绩建构行为。由此,作为激励的(中央)政策目标转换为作为认知的(地方)执行目标被落实。就“科层组织”而言,丰富了组织任务完成的过程研究;就“创新”研究而言,提供了组织行为的研究视角。而“模糊性政治任务”这一研究议题,有待进一步拓展,以深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策略的认识。实践层面上,应注意规避政绩式创新及其带来的负效应,回归应对管理问题的实质性创新。
简介: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是政权建设、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维系和运行的基础性安排.深圳市四级老年协会的组织结构不同于典型的科层制结构和治理结构,呈现出“类科层制”的组织结构特点,即组织之间存在着建立在非正式制度基础上的命令与被命令的关系,依赖社会关系等作用机制,具有非制度化、不稳定性等特点.地方老年协会的这种组织结构是国家对老年协会职能定位以及老年协会自身组织特性双重作用下的结果.老年协会发挥着政权支持、利益调节和社会服务功能,体现在对老年群体的再社会化、参与利益协调和政策制定、提供公共服务和培育社会资本上.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老年协会的组织网络建设既实现了社会权威的再造,也实现了国家治理的简约化.
简介:我国城市移民二代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潜在影响上都已经成为城市社会不能被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其在城市的社会融入状况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针对性的社会融入衡量体系和深入研究。本文从已有文献的理论局限入手分析,认为忽略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单纯借鉴西方理论的社会融入衡量理论框架和方法对我国社会的适用性有待商榷。基于对现有文献的理论反思,本文提出:不同于西方横向模块化的社会融合格局,我国影响移民二代社会融入的各层次是逐层嵌套关系,并进而提出“层次结构化社会融入分析框架”。根据各变量对社会融入在逻辑上和影响上的差异化机制,采用“非线性标准化方法”建立移民二代社会融入指标体系,以上海市移民二代的社会融入为例展开实证测量,验证该测量方法的有效性。该方法可推广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是对我国该领域研究的一个新的角度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