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审批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和民生权益,是行权履职的核心内容。对权力类型认定不一、权力关系的认识混乱以及权力走向归属各异,是当前行政审批权力清单面临的三大问题。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未能有效处理"权限法定"与"实践需要"的紧张关系,以《行政许可法》为基本法的行政审批立法存在瑕疵;实践层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产生偏差,难以形成深化改革的动力和压力。为了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规范化进程,应以务实的态度承认实践中行政审批的内涵和外延,并对此加以精细化管理,从而弥合实践与理论的分离。同时极有必要回归和严守《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等概念作出准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分类、审核的标准;及时更新行政审批清单目录,以法治思维护航权力清单的规范化。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改后,形成了通过界定羁押事实,明确羁押理由,以降低未决羁押率的新思路。调查表明,羁押事实的运用实践性强,部分背离了法定羁押事实,其主要集中在有前科、无业、情节恶劣等情形,多为预防性羁押,否定羁押的事实主要为认罪态度好、和解、赔偿等情形。推高未决羁押率的主导因素包括,以外来人员、不退赔等作为强制性羁押事实;实践中羁押事实标准明显低于法定要求;羁押事实认定受制于被害人意见;羁押事实评估随意化;羁押事实以消极、否定性事实表述为主等。然而,实践中将不认罪、不赔偿、不退赃、不和解作为羁押事实,违反了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无业等消极羁押事实与积极妨碍诉讼行为的羁押理由相关性不足;将外来人员、在本地无固定住所作为羁押事实,容易造成地域歧视。未来的改革,应当扬弃实践性羁押事实,构建羁押事实的规范化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