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12-1915年间,上海发生了一系列庙产纠纷案。这些庙产纠纷中,虽然有群体性暴力事件,但司法诉讼案件占据绝对多数。从争讼的主体看,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普通乡民与社团的争讼,二是僧人与官厅的争讼,三是僧人与社团的争讼。这些庙产纠纷既是经济利益的激烈争夺,又是新旧观念的严重对抗,是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庙产兴学运动的持续发展是其经济原因,禁止迷信运动的迅速蔓延是其文化原因,庙产管理政策的不断变化是其政治原因,宗教社团的空前活跃是其社会原因。
民国初年上海庙产纠纷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