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民用核材料安全监管尚没有国家法律的规定,现行有效的核材料管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核材料管制条例.本研究主要从我国核材料管制法规体系的现状、核安全监管独立性在民用核材料管制中的具体体现以及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在我国民用核材料管制体系中,存在现有核材料许可证颁发没有结合核材料利用过程中的职业和公众的辐射安全、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行业主管具有民用核材料安全监管的职能、核材料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复现象等问题.研究也给出了加强核安全监管独立性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实施独立性安全监管需要政府部门做出统筹计划和有效实施的建议.
简介:1引言自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我国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经济体制进行历史性转移,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萎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我国国民经济正以举世瞩目的速度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带来人、财、物的大流动。经济越发展,市场就越活跃,竞争也就越激烈。在充分肯定市场经济作用的同时,更应该看到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在产品质量上的不正当行为乃至经济犯罪相对地增多,如劣质产品、假冒商品,坑蒙拐骗经营和虚假广告等,已成为当前社会上的几大公害。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了各方面的损失。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陷入迷茫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