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旨在通过交往合理性来解决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他坚信人因为可以具备交往理性而彼此在必要问题上通过商谈而达成基本的普遍性共识。这一思想适用于我国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两者有机融合。前者体现为教师对课堂的组织和协调,对学生的启发和诱导;后者体现为所有学生有权对所涉价值观进行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和自主选择。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法家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假设,提出"以暴制恶"的治国路线,期求通过君主高度集权、以暴力控制群臣、役使全民而寻得"安定秩序".对君主不作任何伦理与理性的诉求,只以能否保证君主实现国家控制为惟一目的,强调君主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以造势,以暴力作为最基本治理手段,首先以阴谋权术控制群臣,进而通过臣以严刑峻法控制民,建构金字塔式高度集中的权力格局."法治秩序"是君主专制秩序、绝对的人治秩序和恐怖秩序,是进入政治权力圈的士人为君主集权需要进行的功利主义精心设计.它完全排斥历史、理性、伦理的价值与依据,只要求以恶制恶方法的有效性,虽能收一时之效,却难得一世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