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古代社会思潮迭起,思想史研究向人们展示,一种社会思潮,一种理论体系,总有其中心思想或中心议题。宋明理学的主旨是什么?历来有不同说法,或谓“义理”,或谓“本体”,或谓“心性”,或谓“性命与天道”。应该说,这些说法都是有一定根据的。理学与汉唐以来学术不同的是,它既不是章句之学,也不是词章之学,更不是时文科举之学,而是寻求义理之学。理学家讲学的目的在于穷理求道,因此称理学主旨为“义理”是不足为怪的。理学家大都讲本体,谈心性、论天道,而且这些范畴都是理学家非常重视的问题,甚至可以说都是理学根本的、首要的问题。但把这些归结为理学的中心议题,似乎还不太完满。我经过研究,觉得把理学的主旨概括为“本体与工夫”,也许会更符合实际些。如果这样确立理学主旨,既可体现理学的宇宙论、存在论、心性论、境界说,也可以包含理学的认识论、修养论,乃至审美和心理建设,使理学研究更贴近其本来风貌。
简介:黑格尔在本文中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他对于上帝存有的本体论证明的观点。首先,他表明对启示宗教的考察有三个环节,即上帝的抽象概念、概念的定在,以及概念与定在的同一性。然后,他回顾了上帝存有的三种证明,其中着重回顾了安瑟尔谟式的本体论证明以及康德对它的批判,并表明该证明虽然由于坚持从概念出发的原则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其论证过程由于主张对概念的知性式理解而无法令人满意。最后,黑格尔从正面阐述了他自己的概念观,认为概念并非如传统所认为的是一种单纯主观的东西,而是自我区别、建立存在又扬弃这种区别的主客统一的绝对活动,它自在自为地拥有存在于自身中,而上帝的概念正是这样的概念,因而上帝的存有就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获得了证明,黑格尔由此以其思辨哲学改造了传统的本体论证明,阐发了一种新型的本体论证明,从而呼应了本文的开头。
简介:“异质性哲学”是我近年来阐发的一套哲学理论,其中包含一种自足的分析方法——异质性分析法。该方法最突出的操作特点是“循名责实”,即根据符号所对应的直观情况去考察意识的内容与品质。用这种方法来分析实践,意味着分析的着眼点不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而是实践主体用来意指其自身及其客体的符号,即用作实践主词的符号和用作实践谓词的符号。在逻辑关系上,实践主词优先于实践谓词,而充当实践主词的最基本的符号就是“我”。因此,从“我”说起,看看“我”在实际的使用中究竟意指什么,以及它与其所意指的对象究竟是何关系,就成了实践分析的一个合理开端。本文是对这一开端的演示,从作为实践主词的“我”出发,经过作为实践主体的我,达到“我”与我的统一,即作为自由本体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