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意见收敛定理是主观主义概率论的一条重要定理,它表明随着证据的增加,验前概率的主观性将被验后概率的客观性所代替。意见收敛定理被看作主观概率的动态合理性原则,因而被用来解决休谟问题,即归纳合理性问题。然而,哈金有说服力地表明,意见收敛定理证明的是条件概率Pr(h/e)的收敛,而不是验后概率Pre(h)的收敛。主观主义概率论暗中接受的一个等式是:Pre(h)=Pr(h/e),通常称之为“条件化规则”。这样,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变成条件化规则的合理性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一个新的合理性原则,即“最少初始概率原则”,将它同“局部合理性”观念结合起来便可为条件化规则的合理性加以辩护。
简介:樊浩先生近三十年的学术生涯,从其所确立的旨趣、铸造的品格到创设的论题皆别具一格,蔚为伦理学领域之一大景观,其中又以"伦理精神"的申述与阐发最为别具匠心。伦理精神不是对伦理精神化或精神伦理化的简单解释,而是以此达成对人类精神终极追求的探寻,即探究伦理精神作为"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之至善究竟对人类文明发展意味着什么;切近而言,即是中国伦理精神对中国现代社会形态具有何种意义。对此,樊浩先生不惜运用一种近乎偏执的"文化战略"之深沉笔触、势大力沉的理论思辨和"顶天立地"的担当意识来展开其思考,为此所展开的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文明冲突"的伦理省思、韦伯创制"理想类型"之伦理范型的方法论超越、黑格尔精神哲学形态方法的批判性借用、生态哲学借以建基的"价值生态"的方法论发越等,都被创造性地融入"伦理精神"主题的卓越运思当中。显然,樊浩先生的伦理思考不是对伦理世界的单纯观照与直观映射,而是通过伦理世界进入到对整个精神世界的哲学反思。他新近指出的人类文明必将以"伦理共和"的方式完成自身多样性体系建构这一观念,再度反映出这一致思取向。
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