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我国的企业长期以来按照意识形态的要求和计划经济的教义设计了特有的经营形式,最主要的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形态。实践表明,这样的企业形态是不成功的,它使社会经济置于低效益经营中。考察现代社会企业制度,深刻检讨我国以往陈腐的企业观,尽快采用和建立一套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已成为我国当前最急迫的任务之一。本期编发五篇有关"企业制度改革"的专题讨论文章,期冀广大作者、读者参加讨论。
简介: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已于1988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企业破产案件一律由人民法院受理.但是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现有状况看,已不能满足经济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复杂的需要,设立专门的经济法院势在必行.首先,人民法院经济审判队伍量少质弱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建庭时间较短,人员编制少、素质差.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全省现有经济审判干部569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240人.而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经济审判队伍的量少质弱与经济纠纷案件的增多、审判职能的强化和服务领域的拓宽之间形成了突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