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本文作者提出了对完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的建议。根据财政部第十八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所谓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并要求将其作为投标书的内容之一。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一定程度上能约束投标人的随意行为,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因此,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完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更显重要。
简介: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目前正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要向思想建党要自觉,也要向制度治党要约束,向二者结合要长效,积极推进实践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探索建立践行“三严三实”制度机制,真正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本文重点对践行“三严三实”的制度保证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