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鲁迅在谈到整个中国现代小说的产生时,说它“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的要求的,一方面则是受了西洋文学的影响。”并说他搞小说创作:“大约仰仗的全在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知识。”而他“所取法的,大抵是外国的作家。”1934年,鲁迅又在他的著名杂文《拿来主义》的结论中说:“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充分肯定了“拿来”的重要性。这是鲁迅对文艺创作中的借鉴与提高关系的概括总结,同时,也是他从创作开始时就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正是遵循了这条基本原则,鲁迅在借鉴和吸收了西方作家创作营养的同时,写出了有极大影响的前期小说。从《呐喊》和《彷徨》的创作实际来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外国作家的创作对鲁迅的影响不仅是很大的,而且有的甚至是宜接的。这种借鉴的最突出表现,首先是故事情节构思的一致性。如鲁迅《药》中华老栓用馒头醮了革命者夏瑜的鲜血为其儿子治病的故事,就和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散文诗《工人和白手人》十分相似。屠格涅夫的散文诗《工人和白手人》写的是一个为工人谋幸福而被捕并因长期带着刑具使手变成了“白色”的革命者,在被送往刑场处以死刑的时候,后边却跟着一群企图能够得到一截绞死他的绳子的工人。因为,他们认为,那绞死?
简介:《民法典(草案)》关于外国法查明的条文,与目前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意见相比,内容上有了明显变化。设计者可能意图借鉴德国等国的做法,建立一种不同于当事人证明和法官依职权调查的折衷的外国法查明方式。然而在德国,外国法查明所依据的《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93条并不能仅仅从其规则文字本身获得理解;依据学说和判例,德国实行的是严格的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外国法的方式。我们与其另行寻找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则作为我国可以实行折衷查明方式的佐证,不如转而探究型塑外国法查明方式的各种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并进而审视和检讨相应要素在我国法制环境下的表现样态。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构建新的规则,而是希望引起学界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关注及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