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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7] 二、税收债务关系的当事人 税收债务关系是指税收债权人与税收债务人之间关于税收债务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关系而言,我国税法对税收权利能力并无统一性规定,将纳税义务关系解释为税收债务关系

  • 标签: 债务关系 关系变动 变动研究
  • 简介:宗教财产类型变动,本质上属于将局限于特定家庭成员或者亲属为宗教用途而使用的宗教财产,经过法定程序转换为提供给不特定的相同宗教信众或者公众使用的宗教财产。该宗教财产的法律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私有财产变动为公共财产,从可继承可处分可强制执行的财产变动为不可继承不可处分不可强制执行的财产,从完全属于私人财产自由范围内的财产变动为属于受到政府和信教群众监督和管理的财产。在此类型变动中,应当由捐献人在捐献之前以合法方式对该宗教财产的利益相关者(法定继承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做出保障。

  • 标签: 宗教财产类型变动 公共财产 利益相关者保护
  • 简介:摘要: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一直是各法院的困境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房产的执行,涉及分割不便,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之间利益平衡等问题。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面临如何确定清偿顺序,份额,如何界定债务性质(个人利益的债务和共同利益的债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理清和研究,以确保该类执行案件的合理、合法、合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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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夫妻分别财产制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新型夫妻财产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夫妻分别财产制、规范债务处理,使经济生活秩序化、使婚姻质量得到提高,并维护夫妻双方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是本文探析目的所在。

  • 标签: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双方 第三人 秩序 探析 合法权益
  • 简介:摘要:如果相对人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不知情,那么约定财产制规则下的夫妻责任财产的界定规则就不能对抗第三人,即该约定财产制的规则对第三人不产生影响。当约定财产制的规则不能对抗第三人时,那么相关的规则就应该直接适用兜底的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仅相对地对内有物权效力,对外仅在第三人明知的情形中产生物权效力,若第三人不知情则应当依照法定财产制清偿夫妻债务。此时,夫妻以夫妻全部财产为责任财产共同对外部承担一个债务。其内部约定用哪一方的财产优先清偿的,不具有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的效力。该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另一方当然具有清偿同一债务的责任。

  • 标签: 夫妻财产约定制 夫妻债务 清偿规则
  • 简介:<正>一、现实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主体不是唯一的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特征是,国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并且永远排斥第二个所有权主体。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的任何孳息物,其收益权和所有权只能是国家。企业的所有财产全部属于国家财产,企业并无独立属于企业财产,因而企业财产所有权也就无从谈起。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家所有制内部的财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是:

  • 标签: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家所有权 资产所有权 国有资产 自有资金 企业财产
  • 作者: 王悦(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100875)
  • 学科:
  • 创建时间:2009-02-12
  • 出处:《文艺生活》 2009年第2期
  • 机构:摘要:我国的《物权法》采取的是形式主义即公示要件主义的模式。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特殊动产的公示方式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 简介:发现债务财产对破解执行难,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追究拒不履行债务人的法律责任,促使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减少协助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提供线索、债务人申报、法院的搜查与调查、其他国家机关的协助、群众举报是发现债务财产的主要途径。为了增强发现债务财产的能力,应当建立起富有实效性的财产申报制度,应当强化法院的职权调查,应当健全协助执行机制,充分运用搜查手段,继续实施和推广法院在执行中创造的新举措。

  • 标签: 民事执行 债务人财产 发现方法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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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吴晓勇(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05级2班四川
  • 学科: 文化科学 > 教育学
  • 创建时间:2009-02-12
  • 出处:《文科爱好者》 2009年第2期
  • 机构:【摘要】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均等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忽视了对原则的制度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给执行带来困难等等,本文就此简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 简介: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现代企业的数量与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使得我国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企业面临的经营挑战也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因经营不善走上破产的道路。一个企业的破产还会涉及到很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企业债务人能够在破产程序中做好财产处置等相关问题,以便可以提高破产的质效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本文就破产程序中债务财产处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破产财产处置的意义;第二个部分为破产案件中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构成;第三个部分为当前破产程序中债务财产处置面临的问题;第四个部分为破产程序中债务财产处置问题的应对建议。通过上述研究,以期能够为当前企业破产程序的规范执行以及财产处置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 标签: 破产程序 债务人 财产处置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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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4年至今,基准利率历经两次升息周期和两次降息周期,这为考察利率变动对短期债务融资结构的影响提供了契机。本文选取2005—2011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平行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利率变动企业短期债务结构——商业信用所占比重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名义利率对企业短期债务结构决策具有显著负向影响,支持商业信用与短期借款之间的互补关系假说;而实际利率对企业短期债务结构决策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支持商业信用与短期借款之间的替代关系假说;并且以上结论不因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的改变而有所变化。

  • 标签: 名义利率 实际利率 商业信用 短期债务结构
  • 简介:摘要: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是调和债权人与债务人经济纠纷的行政执法行为,是以法律手段维护债权人经济财产安全的措施。基于这一点,要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进行认定,明确债务人责任财产认定的相关法律法条,是对债务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重点。其中《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和《企业破产法》两部法律法规对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认定有重要参考意义,特别是《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在针对以个人为主体的债务人责任财产认定方面有明确规定,在微观层面上为宏观行政强制执行债务人责任财产认定探究提供了依据。

  • 标签: 强制执行 债务人 责任财产认定
  • 简介: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个重要派生原则,其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通过重复保险恶意骗保,从而诱发道德风险。对重复保险研究的基础上,就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分摊方式进行了实证分析。

  • 标签: 重复保险 分摊方式 实证分析
  • 简介:摘要:婚姻财产制度乃至婚姻法有一套自始坚守的原则和立法价值,包括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这一根本价值,以及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利益、兼顾配偶与第三人利益等。这些原则和价值是由一系列因素决定的——婚姻的本质、生产力发展水平、传统因素、男女两性地位等。受这些因素影响,为了实现这些价值,我国选择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通说认为共同制的法理依据为夫妻协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当事人手中的财产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大,婚姻当事人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欲望也逐渐增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产生的争议也逐渐增多。为了适应这种变化,立法价值趋向于限制共同财产的范围,而扩大个人财产的范围。因为我国婚姻法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较为粗糙,都采用列举式规定,造成了立法的不周延,且缺乏统一标准,因而使得理论和实务中争议频现。通过与他国立法对比发现,在共同制下,通常有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性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且我国与各国关于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归属等规定也不相同。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学者建议以公平原则补充甚至取代均等分割原则,认为均等分割原则无法保证公平,无法保护弱势一方、尤其是女性的利益。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公平原则是婚姻法乃至所有法律的指导原则无疑,但具体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上,对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才是最大的公平,而且离婚时的公平并不是单靠共同财产分割制度就能实现的,还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补偿制度、帮助制度等的配合等做补充。

  • 标签: 婚姻制度 财产分割 婚姻法规定 财产归属
  •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随着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债共签”原则的确定,促进共债共签在金额较大的商事交易中普及化,将可能的纠纷消灭在缔约阶段。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一样,债权人面临着如同之前债务人举证的困境。因此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界定何为家庭生活需要,平衡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非举证配偶一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 共债共签 举证责任 夫妻财产法保护精神
  • 简介:那么在以何性质的财产进行清偿的问题上即是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还是以两方各自的个人财产抑或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乃至以共同财产间而有之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应遵从于离婚两方的自治意思,  三、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的实践价值和易存问题  《婚姻法》第41条所蕴含的离婚两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的立法精神是至关重要的,《婚姻法》第4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所确立的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的观点也是显然的

  • 标签: 不宜设定 共同债务 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