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前不久,发生在罗山县的一起民警刑讯逼供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害人是一个拄双拐的残疾人。今年元月30号中午,罗山县子路乡街上录像放映个体户尹维汉(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与另两人在一餐馆吃饭,尹维汉先吃罢饭放录像去了。另两人继续吃饭时发现旁边吃饭的是一外地人,于是二人便想敲诈这外地人,让外地人替他们付饭钱。外地人在他们威逼勒索下,无奈为他们付了饭钱,并给他们每人买了一盒烟。事后外地人便到子路乡派出所报案,民警陈家生问作案人有何特征,外地人对尹维汉印象最深,说:"他们一块吃饭的人中有一个是肢残人。"于是陈家生便把尹维汉传到派出所讯问。当尹辩解自己并没有参与该案时,即遭到陈家生的一顿毒打。陈骂道:"你这个瘸子不老实!"先是把尹打倒在地,接着朝其胸部、腿部猛踢,直打得尹维汉在地上哀嚎求饶不止。在陈家生的暴虐
简介:摘要:虽然处于和谐社会,但是家庭暴力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家庭的和谐,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妇女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了摆脱家庭暴力,受虐妇女往往通过极端的方式进行反抗,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往往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学界对此讨论颇多。本文从刘某故意杀夫案出发,分析受虐妇女杀夫案件抗辩的困境,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分析引入受虐妇女综合征的必要性以及对其制度的具体构建设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简介:受虐妇女"以暴制暴"犯罪是指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用暴力对抗暴力并由被害人转化为犯罪人的一种犯罪形态。该类犯罪当事双方既是被害人,又是犯罪人,角色重叠十分明显。从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看,二者皆具有明显的被害性和违法犯罪性。预防"以暴制暴"犯罪,必须首先防控严重家庭暴力犯罪,然后从"去被害性"入手,通过政策倾斜、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改善"男尊女卑"封建文化传统塑造的刚性、支配趋势的男性气质氛围,提高女性自主、自觉意识和主体意识,并建立一个统一组织、协调的全方位、全覆盖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服务体系,为受虐妇女提供一个畅通的公力救济的维权途径,才能有效预防"以暴制暴"犯罪等家庭悲剧的发生。
简介:“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均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应考量受虐妇女杀夫的社会成因和现实处境、受虐妇女杀夫的心理状态、被害人的过错、受虐妇女是否有自首情节、受虐妇女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典型既有判决对案件的借鉴价值及社会性别视角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