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国家中分离出来,并从伦理辩证发展的角度对市民社会进行了阐述。本文对应伦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家庭、社会和国家,从这三个角度指出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当代的借鉴意义。
简介:【摘要】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市民社会思想的。他继承并深化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把市民社会规定为“物资交往的关系”是对市民社会本质的深刻揭示。他科学地处置“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以及经济关系”的论断,对于我们当前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市民社会国家黑格尔马克思一、市民社会概念的由来“市民社会”的概念来源于西方,市民社会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最先提出了这个概念,亚里斯多德认为“市民社会主要是指古希腊城邦的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公元前1世纪将“PolitikeKoinonia”一词转译成拉丁SocietasCovilis”(市民社会),从而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市民社会”的概念。西塞罗是同时在市民社会、政治社会和文明社会三重意思上使用这一概念的理论中最典型的代表。在中世纪,随着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中的力量日益强大,国家世界与宗教世界之间的对立表明了国家之外一种神学组织的存在,那时的市民社会概念并没有超出亚里士多德以及西塞罗赋予的含义。近代市民社会的概念来源于洛克学说,洛克[1]认为:“市民社会思想前提是社会契约论,其特征是社会先于国家而存在,国家只是处于社会中的个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形成契约的结果,因而国家只是市民社会利益实现的手段,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简介: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以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为突破口。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中唯心主义的全面清理,马克思剥去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神秘主义外衣,将这一理论的本体论前提由“伦理关系”转换为“社会物质关系”,同时将黑格尔颠倒了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唯物主义论断。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解剖,科学地抽象出了“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重要范畴,并通过分析国家、法等上层建筑与所有制的关系,得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结论,在市民社会的“问题域”中对市民社会理论深度阐发而通达历史唯物主义,并完成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面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