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是一种公共商品,职工或企业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税或费与其受益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相反,个人账户是以收定支,个人的受益直接决定于个人账户中积累资金的多少,是典型的私人商品。社会统筹养老资金的筹措应采取税制,而个人账户应继续采取收费制。财政为统筹养老保险筹资有较大的税种选择空间,采用什么样的税种,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需要;二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劳动力流动、企业竞争力及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三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筹资成本;四是具有现实可行性。基于这四条原则,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主要应是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养老保险税率的确定,应考虑收入替代率;收入水平;赡养率以及收入增长率、老年人口和在职职工的增长率等因素。
简介:我国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相伴随,其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998年,《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又明确提出“加快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1998年年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时至今日,省级统筹的提出已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