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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被判刑或被劳教的服刑在教人员,他们的未成子女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其特殊性在于,这些子女未曾犯罪却要承受因亲人犯罪所带来的压力和痛苦。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子女,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是关心下一代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

  • 标签: 未成年子女 关爱 青少年违法犯罪 青少年合法权益 关心下一代工作 社会弱势群体
  • 简介:当前,服刑人员未成子女数量大,这一特殊群体存在有效监护缺失、受教育情况较差、不良心理问题严重、犯罪率高等问题.重视对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的关怀和教育,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制度,不仅关系到服刑人员的良好改造和其子女的健康成长,更是预防和减少未成人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 标签: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支持 救助 监护
  • 简介:服刑人员未成子女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本研究采用EPQ问卷对某太阳村服刑人员子女进行测试。与常模对比表明,他们的心理上表现出孤僻、忧郁、自卑等问题。造成案主心理问题的原因是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以及其他特殊因素一起共同作用的结果。深入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子女心理问题对于在押人员的积极改造、帮助案主的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服刑人员 心理问题 未成年子女 艾森克 原因
  • 简介: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的生活境况随着父母的锒铛入狱而急转直下,其普遍面临着生活窘困、监护不利、心理压力巨大等诸多问题。然法律亦未规定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帮扶救助措施,实践中该群体又因远离权利中心而所获关注寥若晨星。从现代政府职责的角度出发,贫困居民享有政府为其基本生活需求埋单的权利;从保护被害人的刑事政策出发,服刑人员未成子女属于广义上的刑事被害人,公检法三机关亦有义务参与救助体系之建设。更高层次看,不管是基于社会契约论还是人民主权论,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理当成为为政府之应尽义务,可靠的资金物质保障来源毋庸置疑的由政府承担,故应坚定无疑的支持政府作为社会救助的主导地位。

  • 标签: 社会救助 服刑人员 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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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及“困境儿童”双重语境下的未成弱势群体之一,服刑人员未成子女自父母服刑之日起便开始经历着与同龄人不同的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因国家亲权所系,在父母服刑而无法或不愿承担监护责任时,国家需紧急介入与干预未成人生活。在构建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监护时,应进一步巩固父母监护为主、社会监督为补充及国家监护为兜底的“三位一体”监护体系,并将由此衍生的各项干预落到实处。

  • 标签: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国家亲权 儿童最佳利益 监护干预
  • 简介:在“父亲节”和“端午节”到来之际,6月16日至17日,由团漳州市委、漳州监狱、漳州市青年联合会和漳州市学生联合会主办,漳州市鲁冰花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漳州监狱教育援助中心、漳州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和漳州市春天义演团共同承办的“情暖高墙快乐端午”服刑人员未成子女亲情关爱活动在漳州市区举行。

  • 标签: 未成年子女 漳州市 服刑人员 关爱 亲情 市委
  • 简介:摘要:由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服刑,导致其子女家庭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的改变对其子女的心理健康、行为方式以及成长轨迹产生了重要影响。当前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的救助体系仍不完善。本文将从政府政策、社会救助、社区救助、学校和家庭救助方面提出应对措施,以保护这个群体的合法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 标签: 服刑人员 未成年子女 救助
  • 简介:我又回到了这座小镇。我并不是这里人,只是在这里上了初中。自从我中考考上了市里的高中,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小镇上有一个小小的火车站,只有最慢的绿皮火车才会在这里停留二三分钟。车站前简陋的小卖部鲜有人光顾,昏暗破旧的招待所前挂着“住宿”的字样。烟尘的味道唤醒了我大脑里的某个回路,像血液一下流入麻木的器官。街道边有些店面的招贴画还和当年一样,细看,却早换了主人。

  • 标签: 未成年 火车站 小卖部 招待所 招贴画 店面
  • 简介:摘要服刑人员未成子女不仅物质环境较差且一直处于社会边缘化状态,以政府责任、多中心治理等为视角是现有学者的主要研究方向,这些学者基本以“问题视角”的模式研究该群体,目标定位于潜在风险控制与问题解决,忽视他们自身的主体性以及主动的社会参与性。本文引入优势视角的核心要素之一—抗逆力理论,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子女自身所具有的优势与资源并使这些因素放大,聚焦于他们如何提升抗逆力的“危险因素”及“保护因素”,基于一个新型研究视角努力探索争对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的有效帮扶模式。

  • 标签: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抗逆力理论 优势视角 协同治理
  • 简介:我国法律应当赋予离婚后抚养一方决定和变更未成子女的姓名的权利,抚养人变更自己抚养的未成子女的姓名,抚养人变更未成子女的姓名

  • 标签: 姓名变更 子女姓名 未成年子女
  • 简介:我国法律应当赋予离婚后抚养一方决定和变更未成子女的姓名的权利,抚养人变更自己抚养的未成子女的姓名,抚养人变更未成子女的姓名

  • 标签: 姓名变更 子女姓名 未成年子女
  • 简介:一个10岁的男孩.在父母离婚中。对下岗父亲极为同情,坚持要免除父亲的抚养之责。其母依他后独自担起了抚育的担子。两年后。母亲也被下岗.抚育能力随之削弱。母亲便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抚育责任。法庭上.父亲出示孩子书写的意见,以孩子的免责意思表示推卸抚育责任.同时,还以孩子反对母亲起诉为由,请求驳回名为孩子实为其母的诉讼请求。

  • 标签: 未成年子女 抚养义务 效力 父母离婚 提起诉讼 意思表示
  • 简介:目前,不少人在购房时出于种种考虑,把未成子女作为产权共有人,或者直接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其中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需要引起购房者的关注。

  • 标签: 法律风险 子女 成年 房产 产权登记 购房者
  • 简介:单独监护仍是父母离婚后最常见的适用于未成子女的监护型态,即对于未成子女的监护以父母利益的平等为出发点,(二)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 标签: 亲权监护 子女亲权 未成年子女
  • 简介:案情回顾:李强与王玲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两年多的恋爱生舌,2003年6月5日登记结婚,2008年10月生育一子李洋。李强父母是乌鲁木齐市人,居住在本市,王玲父母是石河子市人,居住在当地。李洋出生后得到了李强父母全力照顾,并在李强父母家附近的妇联幼儿园八园学习。经过努力,李、王两人分别在各自单位担任了中层领导,李强月收入近5000元。王玲年收入20余万元。2012年5月,两人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160平方米住房。王玲担任单位中层领导后,经常加班工作。

  • 标签: 父母离婚 未成年子女 抚养 中层领导 2008年 乌鲁木齐市
  • 简介:家庭是历史的产物,也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细胞,这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社会成分在人类的生存演变及社会发展进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传统的家庭模式主要由夫妻及其未成子女组成,婚姻观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发生变化。离婚已然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其涉及到的问题已不再局限于夫妻双方,而是提醒我们更应关注到离婚对未成人成长与教育的影响。本文在分析离婚家庭未成子女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着力探讨我国目前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成因,从而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 标签: 离婚家庭 未成年子女 社会保障制度
  • 简介:离异家庭未成子女犯罪问题,一直是一个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一个家庭从正常到离异,一般要经历:离异期、单亲期、再婚期三个阶段,通过分析不同阶段的家庭状况对其子女的影响,进而探究离异家庭未成子女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以达到预防其犯罪的目的。

  • 标签: 离异家庭 未成年子女 犯罪心理
  • 简介:婚姻的解体,必将对未成子女造成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害。为了未成子女的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尽可能保护其利益少受或不受侵害。对父母离婚后未成子女的权益保护、实现其利益最佳原则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未成子女监护问题的立法上。目前我国相关立法还存在一定问题。

  • 标签: 离婚 未成年子女利益 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