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细化党员享有的权利,完善党员权利得以正常行使的保障措施,使党员权利的行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为党员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可靠保证。准确把握其内涵是行使和保障党员权利落实的前提条件。
简介:摘要目的对比分析住院医师和带教教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住培)评价的比较,以期为进一步完善住培教学质量提供参考。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选择浙江省住培基地的2 053名学员和3 141名带教教师为研究对象,并用χ2分析和秩和检验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学员和教师对住培的评价存在一定差异,教师在是否有个体化的教学计划[98.7%(3 099/3 141)比85.7%(1 759/2 053)]、能否满足学习需要[73.2%(2 298/3 141)比53.6%(1 101/2 053)]、带教中提醒观察学习[88.9%(2 795/3 141)比60.4%(1 240/2 053)]、针对专业的教学计划[93.9%(2 951/3 141)比78.0%(1 601/ 2 053)]和评价反馈[93.3%(2 931/3 141)比87.5%(1 796/2 053)]5个方面的评分均高于住培学员,且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在对学员认为教师缺乏和教师认为自己缺乏的问题上,师生差异最大的是科研能力,72.5%(1 489/2 053)的学员认为教师缺乏科研能力,而仅7.1%(222/3 141)的教师这样认为(χ2=2 408.296,P<0.01)。结论师生对住培的总体评价较好,但是师生之间的评价存在差异。可以通过统一带教标准、加强教师对科研能力的重视和制定个体化教学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师资培训、保障住培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各基地适当提高相应标准4个方面入手,减少师生间评价的差异,提高住培教学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住培)指导医师绩效考核体系的应用效果。方法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住培管理信息系统中选取2019年1月至12月603名指导医师的绩效考核结果,分析专业基地主任、住院医师和管理部门人员对指导医师的评分,计算指导医师综合绩效考核分值。结果专业基地主任、住院医师和管理部门人员对住培指导医师绩效考核分值分别为[90(85,95)]分、[100(98,100)]分和[69.0(54.6,79.4)]分,指导医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为[82.6(77.4,87.6)]分。结论考核体系符合住培指导医师绩效考核的实际需求,评价结果与其他文献报道基本一致。住培指导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可以有效评价住培指导医师的主要工作和带教效果。
简介:摘要:口腔对于每个人来说拥有一口健康的牙齿是非常的重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调查,世界上有7成的人患有口腔疾病。为了提醒人们要珍惜牙齿,每年9月20日被定为“国际牙齿日”。口腔健康让人充分咀嚼,享受美味佳肴,口腔健康使人口齿清醒,尽情表现自己的愿望,口腔健康使人增强,使人有信心。所以时刻监测口腔健康情况也极为重要。本文首先介绍产品的特点以及研究内容并分析国内外对于口腔健康的状况,其次阐述该产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目的意义,最后对该产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和分析并做出总结。
简介:摘要目的对我国医师执业范围的设置依据和注册规则等进行分析,并结合各省自设执业范围的现状等,提出我国医师执业范围修改的建议。方法自中国知网、万方及维普等数据库中搜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相关文献并查阅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于2020年6—12月,对7个省份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调研并与相关管理人员和不同岗位医师进行座谈与专题访谈,了解我国医师执业范围设置现状及修改建议;梳理上述资料形成对我国医师执业范围的修改建议,并通过专家咨询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结果我国医师执业范围设置存在原则不明确、国标范围设置较粗、省级范围设置标准不统一、不允许跨类别注册、变更执业范围困难等问题。执业范围的设置应解放人力、释放活力、下放权力。建议将执业范围分为"学科类""学科+技术类""综合类"3类,医师可单独注册"学科类""学科+技术类"执业范围,"综合类"执业范围采取加注方式进行。结论医师执业范围的设置和修改宜粗不宜细,应促进相关专业的发展,同时要充分考虑释放我国医师资源活力,并且满足平急结合和医防结合的要求。
简介:【摘要】对国家发展影响深远的财政预算活动,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前行道路,正如意图实现良好的国家治理,与公民的私权利介入国家公权力运作密不可分,良好的预算治理,与纳税人的参与也息息相关。财政预算的纳税人参与权以纳税人视角为出发点,探讨如何保障纳税人的财政预算监督权,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规定的较为笼统,不够详细具体而成体系。本文拟对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介绍,说明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和细化财政预算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职能机构,改变政府预算管理理念,提升纳税人预算参与能力,构建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实现的救济途径。